《地主注意!這種租地蓋房要繳「隱形稅金」 搞錯登記方式差很大》
台中市稅務局最近揭開一種鮮為人知的「隱形稅務地雷」!當地主把土地租給別人蓋房子時,若建照和使用執照登記在自己名下,即使房子是租客出錢蓋的,地主也可能要額外繳納契稅,稅金最高可達房屋現值的6%。
▍兩種登記方式 稅務差很大
登記地主名義:
視為「以地換屋」的互易行為
需按房屋評定現值繳6%契稅
案例:出租100坪土地換得價值500萬房屋,要繳30萬契稅
登記承租人名義:
純粹土地租賃關係
只需繳地租所得稅
節稅幅度可能相差10倍以上
▍四大關鍵提醒
合約陷阱:常見「地主提供土地、建商出資蓋屋」的合作開發模式最易踩雷
時間點:使用執照核發後60日內要申報,逾期最高罰1.5倍
節稅技巧:若想保留房屋所有權,可改採「合建分屋」模式
查核重點:稅局會交叉比對建照申請人與土地使用情形
台中市稅務局長特別呼籲,近期已發現多起刻意拆分契約避稅案件,將加強查核這類「假租賃真互易」的行為。建議民眾簽訂租地建屋合約前,務必先諮詢專業地政士或撥打04-22585000分機1,由專人分析稅務影響,避免事後接到巨額稅單才後悔莫及!
《租金抵稅18萬全攻略!5種特殊情況也能省 錯過這步小心被剔除》
今年報稅季,租屋族終於迎來大紅包!財政部宣布「房屋租金支出」升級為特別扣除額,每戶最高可扣18萬元,而且不論採用標準或列舉扣除都能適用。但你知道嗎?就算名下有房,只要符合5種特殊情況,照樣能享受這項優惠!
▍2024租金抵稅3大重點
扣除額加倍:從過去列舉扣除12萬提升至18萬特別扣除額
適用更廣:標準扣除額使用者也能受益(單身可扣18萬+12.4萬=30.4萬)
證明簡化:不需房東簽章,租約+付款紀錄+設籍證明即可
▍名下有房也能扣的5種例外
危樓族:房子被貼紅黃單、震損50%以上需修復
拆遷戶:政府公告拆遷中的房屋
繼承共有人:與親戚共有祖厝卻無法實際居住
異地打拼:因工作讀書在外租屋,且名下僅1戶自住房
分居夫妻:依法分居報稅者,配偶房產不影響自身權益
真實案例
高雄一位工程師在台南有繼承的老家,但因在楠梓科技園區工作租屋,今年成功列報15萬租金扣除;另有一位台北上班族,老家在921後被列為危樓,雖有產權仍順利扣除全額18萬。
常見被剔除原因
漏附付款證明(建議留存匯款紀錄或房東簽收單)
承租地址未設籍(可改附水電帳單證明自住)
誤報商用空間(連同陽台超過1/3面積作辦公室就不符資格)
▍排富條款注意
年收入淨額超過122萬(單身)、或適用稅率20%以上(扣除後)、或有高額股利(28%分開計稅)者,將無法享受這項優惠。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今年首次實施新制,國稅局將加強抽查租金證明。建議租屋族現在就準備好:
載明租金金額的契約書
112年全年付款紀錄(銀行轉帳最有利)
設籍證明或切結自住聲明書
小技巧:與房東重簽合約時,可註明「含稅租金」,把省下的稅金部分回饋給房東,創造雙贏!有任何疑問,快撥打0800-000321由專人協助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