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工程師來台住飯店 公司付住宿費也不能抵營業稅!國稅局提醒這筆算技術服務費
【M傳媒/綜合報導】
公司請國外廠商派工程師來台裝機、調設備,住宿費由台灣公司出,飯店也有開發票,這筆營業稅照樣可能不能拿來扣抵。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外國公司派來台灣工作的工程師,身分上仍是外國公司的員工。台灣公司依合約幫忙支付住宿費,這筆錢會被視為技術服務費的一部分,不能當成自己公司員工出差的旅費。
住宿花10.5萬 其中5千元營業稅不能抵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找外國乙公司提供技術服務,由乙公司派工程師來台幫忙調整設備。
雙方合約寫明,工程師在台灣住宿的費用由甲公司負擔。
甲公司最後付了10萬5,000元住宿費,其中10萬元是房費、5,000元是營業稅,飯店也有開統一發票。
這5,000元營業稅,甲公司不能拿來扣自己的銷項稅額。
原因很簡單,這名工程師不是甲公司的員工,住宿費也是為了完成外國公司提供的技術服務,所以稅務上會被算進整體技術服務費裡。
拿到發票 不代表每筆都能扣
很多公司報營業稅時,最容易出現的誤區就是「有發票就拿來抵」。
實際上,能不能扣抵,還是要看這筆支出跟公司本身營業活動的關係,以及這筆錢到底是什麼性質。
像外國設備商派工程師來台安裝、測試、維修,台灣公司幫忙付住宿費,這筆錢就不能直接當成自己員工的出差旅費處理。
之前報錯 還有機會主動補救
國稅局提醒,企業如果過去曾把這類住宿費的進項稅額拿來扣抵,可以主動檢查。
只要還沒被檢舉、也沒被稅捐機關正式調查前,主動補報、補繳漏掉的稅款及利息,符合規定就有機會免罰。
M編觀察
現在不少製造業、科技業都會找國外設備商派工程師來台裝機、測試或維修,這類住宿費相當常見。
公司報帳時,除了看有沒有發票,也要把合約內容、付款對象和服務關係一起看清楚,才能避免把不能扣的進項稅額誤報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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