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過世,地價稅優惠跟著沒了!北市屋主繼承房產收到5.1萬稅單 訴願遭駁回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家人過世,原本享有的地價稅優惠也可能跟著消失!台北市一名屋主原本靠父親設籍,讓萬華區部分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優惠稅率。父親2024年過世後,該處住宅已無符合資格的親屬設籍,稅務機關自2025年起恢復一般用地稅率,加計其他持有及繼承土地,全年地價稅合計5萬1,953元。屋主不服提出訴願,最終遭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駁回。
父親過世戶籍消失 原本2‰優惠被取消
根據案件資料,該民眾原持有萬華區一筆土地,持分面積53平方公尺,其中二樓房屋所占土地持分約26.5平方公尺,因父親原本設有戶籍,過去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另外三樓房屋所占的26.5平方公尺,則一直按照一般用地稅率課稅。
2024年7月21日父親過世後,二樓住宅已沒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稅捐稽徵處因此認定優惠條件消失,自2025年起恢復一般稅率。
又繼承3筆土地 全年地價稅合計5萬1953元
屋主另於2025年3月18日辦理繼承登記,取得父親留下的中山區及中正區共3筆土地。
其中,中山區2筆土地因缺乏符合規定的戶籍登記,適用一般用地稅率;中正區土地則因屋主本人已在地上房屋設籍,經核准適用2‰優惠。
最終4筆土地2025年地價稅合計5萬1,953元。
這筆金額是多筆土地的年度地價稅總額,並非萬華區優惠取消後單獨增加的稅金。
地價稅2‰與10‰差很大 戶籍是重要條件
依《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自用住宅用地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且沒有出租或營業使用等條件,才能申請2‰優惠稅率。
一般用地基本稅率則為10‰,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可能適用更高的累進稅率。
訴願會認為,父親死亡後,萬華區二樓住宅已失去法定設籍條件,稅務機關自次年度恢復一般用地稅率,符合相關規定,因此維持原處分。
繼承房產還要重新申請 優惠不會自動跟著過戶
除了原設籍親屬過世,房地產繼承也可能影響優惠資格。
土地因繼承移轉後,原所有權人取得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資格,原則上不會自動延續給新所有權人。
繼承人應重新檢查戶籍、房屋所有權、實際使用情形及其他法定條件,符合資格後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