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歲阿公房產要出租!家屬怕房客設籍「房子被弄走」 專家提醒4招守住千萬資產
【M傳媒/綜合報導】
年近90歲的長輩,名下只有一間房子,原本獨居新北市,家人考量年紀大、生活需要照顧,決定接到台北市同住,再把原本的房屋出租增加收入。沒想到,房子還沒租出去,家屬就開始擔心,房客如果把戶籍遷進來,甚至遇上有心人士,會不會連長輩唯一的房產都出問題。
尤其近年不動產詐騙案件受到關注,高齡屋主出租房屋,除了租金能收多少,產權安全更成為家屬最在意的事情。
房客遷戶籍 房子屋主的
房屋產權以地政登記為準,戶籍登記主要是居住與戶政管理事項。現行住宅租賃契約規定,也禁止房東約定房客不得遷入戶籍。
真正需要留意的是權狀、印鑑證明、身分證件及房屋處分授權,這些才是可能被不法人士利用的重要資料。
出租後自住稅率恐失效
這名長輩雖然只有一間房子,但搬離後將房屋出租,房屋稅仍須依實際使用情形重新認定。
房屋稅2.0規定,自住房屋必須符合無出租、實際居住及戶籍登記等條件。
一旦改為一般出租,即使戶籍仍留在新北市,原本的自住房屋稅優惠也無法僅靠設籍繼續維持。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及租賃所得申報,也應一併確認。
第一招: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
內政部提供免費「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
屋主完成申請後,名下不動產如發生特定買賣、贈與或抵押權設定等登記案件,地政機關會依規定發送通知。
對高齡屋主而言,可由家人協助確認通知方式,及早發現異常登記情況。
不過,這項服務屬於預警機制,仍須搭配其他產權保護措施。
第二招:租約公證 租押金留紀錄
房東出租房屋,應使用正式租賃契約,載明租金、押金、租期、設備及修繕責任。
住宅租賃押金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
若擔心房客欠租、租約到期拒絕搬離,可考慮辦理租約公證,並依法律規定約定特定事項得逕受強制執行。
租金最好由銀行轉帳,讓每筆收入都有紀錄,減少現金收付爭議。
第三招:權狀、印鑑自己保管
房子出租,不需要把土地建物權狀正本、印鑑章或印鑑證明交給租客保管。
高齡屋主尤其要留意來路不明的委託書、空白契約,以及要求提供重要證件的不合理情況。
家人可以協助帶看、收租與修繕,但授權範圍應明確限制在租務管理,避免被擴大為出售、贈與或設定抵押權。
第四招:交給合法業者管理
對年近90歲的房東而言,親自帶看、催租、修繕及處理糾紛,都可能成為額外負擔。
家屬可以評估合法房仲、租賃住宅代管業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服務,協助篩選租客、收取租金及管理住宅。
但委託前仍要確認業者資格、服務費用、管理責任及合約內容。
M編提醒:
高齡長輩出租房屋,最需要的是穩定租金與安心管理。
對這名年近90歲的屋主而言,出租前先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妥善保管權狀與印鑑、簽訂正式租約並安排可信任的家人協助管理,才能減少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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