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年捐政治獻金「節稅變倒貼」?國稅局揭2大陷阱:夫妻捐20萬只能扣16萬!

【M傳媒/財經中心報導】
選舉年到了,許多人想捐政治獻金支持心儀的候選人,順便申報所得稅節稅。但小心「捐得多」不代表「扣得多」!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特別示警,政治獻金有「兩大天花板」限制,如果搞錯,小心節稅不成,還得面臨無法扣除的窘境。一張表帶你看懂個人與企業的捐款及報稅上限!
兩大天花板!「可以捐多少」跟「可以扣多少」是兩回事
很多人以為捐了錢就能全額抵稅,這可是天大誤會!國稅局表示,政治獻金雖然能在報稅時列為減項,但同時受「捐款金額」與「報稅扣除額」雙重限制。而且個人跟營利事業的額度天差地遠。
一張表看懂你的「捐款上限」
| 捐款對象 | 個人上限 | 營利事業上限 |
|---|---|---|
| 同一政黨 | 每年最高 30萬 | 每年最高 300萬 |
| 不同政黨合計 | 每年最高 60萬 | 每年最高 600萬 |
| 同一參選人 | 每年最高 10萬 | 每年最高 100萬 |
| 不同參選人合計 | 每年最高 30萬 | 每年最高 200萬 |
報稅扣除上限:個人20%、企業10%
除了捐款有天花板,報稅時能列舉扣除的額度也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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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得超過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的 20%,且最高只能扣 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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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不得超過所得額的 10%,且最高只能扣 50萬元。
超有感試算:夫妻各捐10萬,4萬塊飛了!
假設大華與小美夫妻2026年綜合所得總額為80萬元,兩人為了支持不同市長參選人,各捐了10萬元(合計20萬元)。
雖然20萬元沒有超過法定捐款上限,但報稅時,夫妻必須合併申報計算:
扣除上限為:80萬元 × 20% = 16萬元。
結論:只能列報16萬元扣除額,剩下的4萬元完全不能扣!(以12%稅率計算,等於要多繳4,800元的稅,痛感超明顯!)
注意!這兩種人「有錢也不能捐」
國稅局提醒,捐款前必須確認自身資格,以下兩種情況依法不得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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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具選舉權者(例如未滿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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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有累積虧損尚未依法彌補者。
此外,受贈對象也必須是合法的政黨或擬參選人,千萬不要以為「只要支持對方,捐款就一定能節稅」。
M編觀察:列舉扣除額 ≠ 抵稅額!
很多民眾把「列舉扣除額」跟「抵稅額」搞混了。政治獻金是從「所得總額」中扣除,不是直接從「應納稅額」中扣掉。也就是說,你捐的錢只是讓你的「課稅基礎」變小,而不是直接拿去抵稅金。
選舉到了,熱情支持候選人很棒,但捐錢前務必先搞懂法規、保留收據。 申報時記得把「實際捐款金額」和「可列報扣除額」算清楚,才不會讓自己的一片好心,最後淪為國稅局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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