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贈與稅大解析 私設道路土地不可抵稅引爭議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在台灣,父母將財產移轉給子女,一般可以選擇「生前贈與」或「死後繼承」兩種方式,不論哪種方式,基本上都涉及稅務問題。不過,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部分特殊情況下,移轉財產仍可享有免稅優惠,例如政府為鼓勵農業發展,農地贈與或繼承者可申請免稅待遇。然而,實務上關於遺產稅與贈與稅的爭議仍時有所聞,甚至衍生多起大法官釋憲案件。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釋憲案例為「私設道路土地抵繳稅款案」(釋字第343號)。案情起於民國76年,聲請人彭○等11人繼承曾○寅遺產後,依法應繳遺產稅及補徵贈與稅,總計超過三百萬新台幣。聲請人為減輕負擔,申請以遺產中位於板橋的八筆土地抵繳稅款。然而,這些土地皆為既成巷道,並非都市計畫規定的道路預定地,因此不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規定,也違反財政部71年函釋,最終遭國稅局駁回,訴願與行政訴訟亦未獲支持。
針對聲請人提出的釋憲理由,包括財政部函釋是否違反《憲法》第19條租稅法律主義及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以及是否侵害《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大法官在釋憲文中明確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2項規定,遺產稅本應以現金繳納,只有在確有困難時,才能以實物抵繳;而抵繳的實物必須易於變價或保管,且不得設定他項權利。既成巷道並非都市計畫道路預定地,變價困難,因此不得抵繳,符合法律規定,也未違憲。
此案提醒民眾,遺產及贈與稅的實務操作相當嚴格,不是手上擁有土地就能抵稅,尤其是私設道路或特殊用途土地,除非符合法規明確規定,否則仍需以現金繳納稅款。此外,政府透過此類函釋與法律規定,也意在培養納稅人遵法守法的觀念,避免稅制漏洞被濫用。
專家分析,隨著不動產價格持續高漲,父母財產移轉給子女的案例愈來愈多,了解稅法細節變得更為重要。民眾在處理遺產或贈與事務時,最好事先諮詢專業稅務與法律顧問,確認土地或房產是否符合抵繳規定,以免發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與額外負擔。
從這起釋憲案例來看,法律明訂的抵繳條件與實務操作原則,不僅保障國庫收入,也讓納稅人在面對遺產或贈與時有明確參考依據,避免模糊空間造成爭議。未來,民眾在規劃財產移轉時,更應兼顧稅務法規與實際操作限制,才能安心、合法地完成財產交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