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鴿子免房屋稅?稅務局打臉:鴿子不是「家禽」! 貓狗寵物舍也照樣課稅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許多民眾以為,只要在自家頂樓或農地蓋房舍養動物,就能比照「農業設施」免徵房屋稅。小心這個誤解讓你吃上補稅單!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日特別澄清,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專供飼養禽畜的房舍確實可免稅,但「禽畜」的定義必須回歸《畜牧法》,常見的鴿子、貓、狗並不在法定名單內,因此鴿舍與寵物舍不僅無法免稅,還須依法課徵房屋稅。
只有「這些動物」才算家禽家畜
稅務局說明,《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專供飼養禽畜的房舍可免徵房屋稅,但這項規定的初衷是為了配合農業發展政策,針對「經營農牧場的必要設施」而設,並非適用於一般寵物或休閒用途的建物。
依《畜牧法》定義,法定之家畜、家禽僅限於:牛、羊、馬、豬、鹿、兔、雞、鴨、鵝、火雞,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鴕鳥、鵪鶉等。稅務局強調,民眾最常飼養的鴿子,並未列入法定家禽名單,因此鴿舍不屬於農業生產設施,必須課徵房屋稅;同理,貓、狗等寵物的專屬房舍,若符合房屋稅課徵範圍,同樣得乖乖繳稅。
除了禽畜舍,這些農業設施也免稅!
除了飼養法定禽畜的房舍外,稅務局也提醒,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下列與農業經營相關的設施同樣可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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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植農產品的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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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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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繁殖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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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機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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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供農民自用的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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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農機具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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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肥舍
免稅沒做「這動作」只能等明年
稅務局特別提醒,房屋如符合上述減免規定,必須於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即每年3月22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申報,才能自當期起適用減免。若逾期申報,只能從「次期」開始適用,平白多繳一年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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