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注意!頂加、未合法登記房屋恐領不到租補 2027年申請日期出爐、舊戶緩衝年底截止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每月租金補貼是不少租屋族的重要生活支援,但隨著政府提高租賃住宅合法性要求,房屋本身的登記與使用條件,也成為申請資格的重要關卡。
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規定,2026年起,新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的住宅,須具備房屋稅籍及建物保存登記,或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並符合相關住宅使用規定。
租屋族即使符合所得及無自有住宅條件,若承租的房屋未符合建物資格,仍可能遭到駁回。
頂樓加蓋有繳房屋稅 仍可能無法申請
過去部分未保存登記的住宅,可以透過水電費、門牌或居住事實證明申請租金補貼。
2026年起,政府提高租賃住宅合法性要求,沒有合法建物資格的頂樓加蓋、違章增建等,已被排除於新申請案件之外。
尤其部分頂加雖然有繳納房屋稅,仍須確認是否具有合法建物資格。
不過,部分早期興建、尚未辦理保存登記的合法老屋,可依規定提出建築物合法證明,交由主管機關認定。
住宅用途有兩種認定 房屋稅單也是依據
依2026年租補公告,符合合法建物條件後,房屋還須符合住宅使用認定。
其中包括房屋稅單或稅捐機關證明,顯示全部或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或建物登記主要用途含有「住」、「農舍」、「套房」、「公寓」、「宿舍」等字樣。
因此,租屋族除了查看建物登記謄本,也可以確認房屋稅籍及合法房屋證明。
部分分租套房是否符合資格,仍須依實際承租範圍、建物合法性及租賃契約內容審查。
舊戶一年緩衝期 最長只到2026年底
政策對2025年已核定補貼、2026年仍居住相同地址的符合條件舊戶,提供一年過渡安排。
這類舊戶即使原承租房屋未符合新的建物條件,仍可能於2026年度繼續領取補貼,最長至12月31日。
2027年度將依新年度公告資格重新審查,原本依靠舊制緩衝的租客,應及早確認房屋條件,必要時透過社宅包租代管等資源尋找合適住宅。
2027年1月1日開放申請 舊戶須留意租約
國土署已公告2027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受理期間從1月1日上午9時至12月31日下午5時。
申請方式以線上辦理為主,也提供郵寄及臨櫃管道。
符合規定的舊戶由系統直接帶入;若租賃契約到期,應依規定於契約消滅後3個月內檢附符合資格、於2027年有效的新租約。
新申請者仍須備妥租賃契約、帳戶資料,以及符合個人情形的相關證明文件。
房東限制申請租補 租客可依法主張權益
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租約不得約定承租人禁止申請租金補貼。
房東於租賃期間也應遵守租金及提前終止租約的相關規定,租客遇到不當限制,可保存契約、通訊紀錄等證據,向地方政府申訴。
租金補貼制度一方面保障符合資格的承租人,另一方面也透過公益出租人稅務優惠,鼓勵房東提供住宅出租。
官方政策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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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最新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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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戶 |
須符合合法建物及住宅使用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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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舊戶緩衝 |
符合條件、原址續租,最長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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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受理 |
1月1日09:00至12月31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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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舊戶 |
符合規定者直接帶入,租約到期須依期限補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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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戶申請 |
線上、掛號郵寄、臨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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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限制租補 |
租約不得記載禁止承租人申請租金補貼 |
2027年租金補貼即將開放申請,租屋族簽約前應確認建物合法性與住宅使用條件;仍依舊制緩衝領取補貼的住戶,更應把握2026年底前的時間,安排後續租屋與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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