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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反而虧更大?營業人兼營應稅、免稅商品 進項稅額卡關 國稅局教戰「放棄免稅」解套

免稅反而虧更大?營業人兼營應稅、免稅商品 進項稅額卡關 國稅局教戰「放棄免稅」解套
M-news 免稅反而虧更大?營業人兼營應稅、免稅商品 進項稅額卡關 國稅局教戰「放棄免稅」解套 【M傳媒/綜合報導】 營業人注意了!許多業者以為「免稅」就是利多,但實務上,若同時銷售免稅與應稅商...

免稅反而虧更大?營業人兼營應稅、免稅商品 進項稅額卡關 國稅局教戰「放棄免稅」解套

【M傳媒/綜合報導】

營業人注意了!許多業者以為「免稅」就是利多,但實務上,若同時銷售免稅與應稅商品,恐怕會陷入「進項稅額無法扣抵」的隱形成本陷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兼營營業人若因免稅商品導致相關進項稅額無法全數扣抵,反而會推高成本、削弱市場競爭力。業者可評估申請「放棄免稅」,雖然經核准後三年內不得變更,但能有效解決進項稅額無法扣抵的痛點。

免稅非萬靈丹 進項無法扣抵反倒增加成本

依據《營業稅法》規定,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例如未經加工的生鮮農漁產品),雖在銷售時不課徵營業稅,但相關進項稅額,以及兼營應稅與免稅業務依規定計算不得扣抵的進項稅額,仍不能用來扣抵銷項稅額。

換言之,免稅對兼營營業人而言未必有利。高雄國稅局近期接獲一家水產公司詢問,該公司同時販售免稅的生鮮水產品,以及應稅的加工食品,屬於兼營營業人。公司在購買固定資產、包裝及物流等營運費用時所取得的進項憑證,部分進項稅額必須依規定計算「不得扣抵比例」,無法全數扣抵銷項稅額,等於變相增加了免稅商品的成本。

這些無法扣抵的稅額轉入成本後,業者為了維持利潤,可能被迫提高售價,進而影響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此外,若業者購入免稅貨物後加工成應稅商品,出售時須按5%稅率課徵營業稅,卻沒有相關進項稅額可供扣抵,對產品定價更是雪上加霜。

評估放棄免稅 兩大好處一次看

國稅局指出,營業人如認為「放棄免稅」更符合實際經營需求,經核准後主要有兩大好處:

  1. 進項稅額可扣抵:雖然原免稅商品改按應稅銷售,但符合規定的相關進項稅額,就能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不再平白吸收稅額成本。

  2. 降低作業成本:可減少應稅、免稅銷售額的區分,以及兼營調整等繁瑣的帳務作業成本。

三年內不得變更 申請方式看這裡

不過,國稅局也提醒,放棄免稅屬於不可逆的決定,依規定經核准後三年內不得變更,業者應審慎評估自身實際交易型態與經營需求後再提出申請。

營業人如決定放棄免稅,可填具「放棄免稅申請書」及「營業人申請放棄適用免稅規定銷售額分析表」,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國稅局呼籲,兼營營業人應定期檢視自身稅務結構,若發現免稅反而墊高成本,可主動向國稅局洽詢,找出最有利的稅務規劃。

免稅不是「絕對利多」 稅務規劃應回歸實質經營

這起案例點出一個常被忽略的稅務迷思:免稅不等於省錢,應稅也不等於吃虧。對單純銷售免稅商品的業者而言,免稅確實能降低消費端負擔;但對「兼營」的營業人來說,免稅商品所連結的進項稅額若無法扣抵,反而會變成拖累整體經營的隱形成本。

尤其在水產、農產加工、食品製造等行業,購入免稅原料加工後轉為應稅商品銷售的情況十分常見。若業者沒有仔細試算進項扣抵比例,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墊高成本,甚至影響定價策略。國稅局提供「放棄免稅」的選項,本質上是一種稅務調節機制,讓業者可依實際經營型態選擇最有利的路徑。

但要注意,這是一項「綁三年」的決定,申請前務必精算放棄免稅後增加的銷項稅額,是否真能被可扣抵的進項稅額抵銷。稅務規劃沒有標準答案,只有適不適合自己的經營模式。與其事後懊悔,不如事前把帳算清楚,必要時尋求專業會計師或記帳士協助,才是確保企業競爭力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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