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再放寬!財政部新增兩類房屋免計囤房戶數
財政部25日預告修正草案,新增「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宗教團體傳教人員宿舍」等五大類房屋,可免納囤房稅2.0的全國歸戶計算,並適用較低稅率。此舉旨在減輕特定社會福利及宗教團體的稅負壓力,同時回溯自2024年7月1日生效,預計草案通過後,稅捐機關將主動辦理退稅或更正稅額,影響全台數萬戶特殊用途房產。
本次修法新增兩大類豁免對象:
1. 社會福利機構住宿房屋:包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精神復健機構及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並提供服務對象住宿使用的房屋。
2. 宗教團體傳教人員宿舍: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的宗教團體所有,專供傳教人員居住且未與教堂、寺廟相連的房屋。
財政部表示,這些房屋原本可能因非自住用途被課徵最高4.8%的囤房稅,但新制通過後,將適用較低的2%稅率,並排除於全國歸戶計算,避免因機構性質導致稅負過重。此外,新規定回溯至2024年7月1日實施,已繳納的稅款將由稅捐機關主動退還或調整。
在此之前,財政部已列出12類免計囤房稅的房屋,包括社會住宅、勞工宿舍、公有房屋、文化資產建築等。此次修法進一步擴大豁免範圍,顯示政府試圖在打擊囤房的同時,兼顧社會公益與宗教團體的實際需求。
此次修法反映政府對特殊用途房產的稅制調整,一方面維持囤房稅2.0抑制投機的初衷,另一方面也避免誤傷社會福利與宗教公益性質的房產。未來稽徵機關將依新制重新核算稅額,符合條件的機構與團體可望減輕負擔,而財政部也將持續檢視政策執行成效,確保稅制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