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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退稅優惠門檻提高 國稅局嚴查「實際居住」事實

重購退稅優惠門檻提高 國稅局嚴查「實際居住」事實
稅務 重購退稅優惠門檻提高 國稅局嚴查「實際居住」事實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期加強審查「重購自住房地退稅」申請案件,特別針對「實際居住」要件從嚴把關。這項原意為減輕換屋族負擔的優惠政策,在實施過程...

重購退稅優惠門檻提高 國稅局嚴查「實際居住」事實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期加強審查「重購自住房地退稅」申請案件,特別針對「實際居住」要件從嚴把關。這項原意為減輕換屋族負擔的優惠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卻因部分民眾企圖利用制度漏洞,導致稅務機關不得不提高審查標準,使得真正有換屋需求的民眾必須準備更完整的證明文件才能通過審核。

 

根據現行規定,民眾出售自住房地後2年內重購新房地,可申請退還或抵繳房地合一稅。這項優惠旨在避免民眾因繳納所得稅而影響換屋能力,但申請條件嚴格要求出售與重購的房地都必須符合自住用途,包括完成戶籍登記且實際居住,不得有出租或營業行為。台北國稅局近期案例顯示,一位納稅人在2021年購入高雄房地後,雖有遷入戶籍,但因水電使用度數過低,且生活重心不在當地,最終被認定不符合實際居住要件而遭退稅申請駁回。

 

稅務機關的審查重點已從過去的「形式審查」轉向「實質審查」。除了查核戶籍資料外,現在更要求申請人提供包裹收發紀錄、水電使用證明等具體事證,以確認確實有居住事實。這種轉變反映稅務機關對於濫用租稅優惠的防堵決心,但也意味著一般民眾在申請時需要準備更充分的佐證資料。國稅局特別提醒,獲准退稅的民眾需注意5年內不得將重購房地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否則將被追繳退稅款。

 

這項政策的嚴格執行,一方面確實能防止投機者不當獲取稅負優惠,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增加真正換屋族的行政負擔。對於有換屋需求的民眾而言,除了注意2年內完成買賣的時限外,更重要的是保留居住證明文件,包括水電費帳單、網路費單據、信用卡消費紀錄等,以備稅務機關查核。同時,也應注意新房地在5年內必須持續作為自住使用,避免因一時疏忽而喪失優惠資格。

 

從政策角度來看,重購退稅機制的本意良好,但在執行層面如何平衡防弊與便民,仍是稅務機關需要持續思考的課題。對於一般民眾而言,了解最新審查標準並妥善保留證明文件,將是成功申請退稅的關鍵。這也提醒我們,在享受稅賦優惠的同時,誠實申報與合法節稅才是長遠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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