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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課徵新規 公共設施完竣土地將改課地價稅

地價稅課徵新規 公共設施完竣土地將改課地價稅
M-news 地價稅課徵新規 公共設施完竣土地將改課地價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日針對土地稅賦徵收標準做出明確說明,引發在地農民與土地所有權人關注。根據現行規定,已規定地價的土地原則上應課徵地價稅,僅有特...

地價稅課徵新規 公共設施完竣土地將改課地價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日針對土地稅賦徵收標準做出明確說明,引發在地農民與土地所有權人關注。根據現行規定,已規定地價的土地原則上應課徵地價稅,僅有特定農業用地在符合條件下可維持課徵田賦(目前停徵)。這項政策調整將直接影響都市計畫區內農地的稅賦負擔。

 

財稅局解釋,所謂「可課徵田賦」的土地必須同時滿足兩個關鍵條件:一是土地性質須為非都市土地的農業用地,或都市土地的農業區、保護區且實際作農業使用;二是公共設施必須尚未完竣。一旦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基礎設施建設完成,即使土地仍持續耕作,也將喪失適用田賦的資格,並於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這項規定特別影響都市計畫區內的住宅區、工業區及商業區土地。許多地主長期在這些區域內維持農作,卻可能因公共設施陸續完成而面臨稅賦調整。財稅局強調,判斷公共設施是否完竣採「四項全有」原則,只要任一項設施未完成,就不認定為公共設施完竣,仍可維持原有課稅方式。

 

對於可能受影響的土地所有權人,財稅局提供多元諮詢管道,包括總局及潮州、東港、恆春等分局的專線服務。建議民眾可主動查詢土地所在區域的公共設施建設進度,預先了解可能的稅賦變化,做好財務規劃。

 

這項稅制調整反映地方政府在都市發展與農業保護間的平衡考量。隨著屏東各項建設逐步推進,如何兼顧土地正義與地方發展,將持續考驗主管機關的施政智慧。財稅局呼籲民眾隨時掌握最新稅務資訊,以保障自身權益。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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