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單一自住房屋稅優惠門檻調升 35萬戶可望受惠
桃園市政府近期公告2026年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基準,由原177萬7,400元調升至181萬8,000元,預估將有99%符合條件的單一自住房屋適用優惠稅率,受惠戶數達35萬戶。此調整主要反映2024年桃園市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新建房屋適用調升30%的標準單價,使得符合單一自住條件的新房屋現值提高,促使基準金額相應上修。
稅制調整背景與影響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說明,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基準的計算方式,是以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首日(7月1日)為準,篩選全國僅持有1戶且符合自住條件的房屋,按現值由高至低排序後,取前1%戶的最低現值作為門檻。2026年因新建房屋標準單價調高,符合條件的房屋現值普遍上升,因此基準金額也隨之調整至181萬8,000元。
符合單一自住優惠稅率的要件包括:
1. 無出租、無營業,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2. 辦竣戶籍登記,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不超過3戶。
3. 房屋現值低於桃園市公告基準(2026年為181萬8,000元)。
符合上述條件者,稅率可降至1.0%(全國僅1戶且現值低於基準)或1.2%(全國3戶內),相較非自住稅率3.2%~4.8%,稅負大幅減輕。
申報提醒與注意事項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若希望適用自住優惠稅率,應於每年3月22日前(遇假日順延)主動向稅捐機關申報。若未及時申報,須待次年度才能適用優惠。此外,民眾在戶政機關辦理戶籍登記時,可同步申請「戶政跨機關通報」,簡化房屋稅自住優惠的申請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若因搬家或其他因素導致戶籍遷出,至少要保留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一人於原戶籍內,否則將喪失自住優惠資格。若全戶遷出後再遷回,需重新於期限內申報才能恢復適用。
稅制優化兼顧居住正義
桃園市調整單一自住房屋稅基準反映市場變動,實質減輕自住家庭稅負壓力。此政策與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的精神一致,旨在鼓勵自住、抑制囤房,並透過稅制引導空屋釋出至租賃市場。對於符合資格的屋主,建議把握申報期限,確保自身權益;而未來是否進一步放寬適用條件,仍待觀察財政政策走向。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