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賣房必看!裝潢費節稅有撇步 專家揭「這類工程」最有效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房子是105年以前買的,裝修費能不能抵稅?」這是許多準備賣房的民眾共同疑問。最近有網友打算出售持有多年的房屋,想在賣房前更新水電管路與重做浴室,卻不確定這些裝修費用能否抵扣交易所得。這個問題牽涉到舊制房產交易的稅務規劃,專家指出,只要用對方法,裝潢費確實能成為節稅利器!
根據國稅局規定,2016年(民國105年)以前取得的房產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與新制房地合一稅的計算方式完全不同。舊制課稅是將房屋收入減除成本費用後,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正因為如此,裝修費用的認列成為節稅關鍵。
裝修費用要能被認列,必須符合兩大要件:
首先是「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其次是「非2年內所能耗竭」。
簡單來說,就是要有長期效益且能提升房價的工程才符合資格。
以網友提到的「更新水電管路」與「浴室重做」為例,這兩項都屬於固定式工程,能夠提升房屋的使用效能與安全性,符合認列條件。水電管線更新能確保用電安全,浴室重做則改善居住品質,都是稅務機關認可的項目。
不過,可不是所有裝修都能抵稅。
像是系統櫃、活動家具、冷氣、窗簾這類可移動的設施,因為容易被拆卸重新運用,通常不被認可。民眾最常誤解的就是系統家具,雖然釘在牆上,但因為能夠拆下移動,稅務機關大多不予認列。
想要順利節稅,單據準備是重中之重。
除了向裝修公司索取收據外,最好能拿到統一發票,並詳細載明施工項目與金額。付款時避免使用現金,改採轉帳或匯款,保留完整的金流紀錄。裝修合約、施工前後照片也都要妥善保存,這些都是未來舉證的重要文件。
資深代書建議,舊制房產的裝修費用認列,最好在賣房前一年內完成,並與房屋出售有明確關聯性。如果裝修完成後隔了好幾年才賣屋,稅務機關可能會認為裝修效益已經耗盡,影響認列金額。
萬一單據遺失怎麼辦?專家提供補救方法:
可以請廠商補開證明,同時準備裝修合約與付款紀錄作為佐證。如果真的無法補齊文件,雖然無法全額認列,但仍可在合理範圍內爭取部分費用扣除。
舊制賣房的稅務規劃確實比新制複雜,但只要掌握「固定工程」、「完整單據」、「時效關聯」三大原則,裝修費用就能成為節稅利器。專家提醒,與其事後懊惱,不如在裝修前就做好規劃,選擇符合認列條件的工程項目,並妥善保存所有證明文件,才能讓辛苦錢真正花在刀口上,達到節稅與提升房價的雙重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