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人代收稅單」視同送達!雲林女欠稅遭強制執行,專家教三招自保
【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近期傳出一起因「同居人代收稅單」而引發的欠稅爭議,一名黃姓女子日前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寄出的欠稅強制執行通知,才驚覺自己因欠繳地價稅已被移送執行。她強調從未看過稅單,也未收到任何通知,質疑為何會在毫無所悉的情況下被強制執行。
同居人簽收即具法律效力
黃小姐表示,當時家中同居子女代為簽收了郵局雙掛號寄送的地價稅稅單,但並未轉交給她本人。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未繳稅,因此被稅務局依規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雲林縣稅務局說明,稅單已依規寄至黃小姐的應送達處所,郵務人員依程序將稅單交由具有辨識能力的同居子女代收,並完成簽收手續。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8條及《行政程序法》第73條規定,公文送達至住所,只要由同居家屬、受僱人或接收郵件人員代收並簽名,即視同合法送達,送達效力立即生效。「許多民眾誤以為『自己沒簽收就不算送達』,這是錯誤觀念」,稅務局強調,「只要文件送達應送達處所且由同住家屬代收,即屬有效送達。」
每超過3日加徵1%滯納金
地價稅每年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稅期間自1月1日至12月31日。若逾期未繳,每超過3日將依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超過30天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署進行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手段包括查封不動產、凍結銀行帳戶、扣薪甚至限制出境。稅務局指出,「去年全台因欠稅被強制執行案件達1,286萬件,其中不少是因為納稅人聲稱『沒收到稅單』而導致,但法律上『送達』與『實際知悉』是兩回事。」
現代家庭結構的送達挑戰
現代家庭結構多元化,送達實務面臨新挑戰。律師陳易甫分析,雙薪家庭、頂客族、分租套房等情況,都可能增加郵件送達的複雜度。「同居人可能因工作繁忙忘記轉交,或認為那不是重要文件而隨手放置」,陳易甫說,「更常見的是租屋族群,室友代收後未即時轉交,導致錯過重要期限。」稅捐機關實務上發現,30-50歲的納稅義務人最容易因代收疏失而逾期繳稅,這個年齡層多因工作繁忙,對家中郵件較少過問。
避免欠稅風險的三道防線
面對稅單送達的潛在風險,專家建議建立三道防線:
第一道:建立家庭郵件管理機制
若家中常有人代收郵件,應建立檢查與轉交機制,特別是掛號信等重要文件,最好當天就轉交當事人。
第二道:善用電子稅單與線上服務
各縣市稅捐機關均提供電子稅單申請服務,納稅人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申請,稅單直接寄至電子信箱,避免代收風險。
第三道:定期查詢繳稅狀況
透過「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或各縣市稅務局網站,可查詢個人繳稅情況,確保不會因漏接稅單而欠稅。
已接獲執行命令怎麼辦?
如果已接獲行政執行署的強制執行命令,專家建議「三步驟」應對:首先,立即向稅捐機關申請補發稅單並繳清欠稅;其次,向執行署說明情況並申請分期繳納;最後,若對稅額有疑義,可提出復查申請。
雲林縣稅務局提醒,「接到執行命令不要慌張,更不要置之不理,主動聯繫稅務局與執行署,通常都能找到解決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縣市針對主動補報繳納者,提供減免滯納金的優惠,民眾可多加利用。這個案例提醒所有納稅人,法律上的「送達完成」與我們認知的「實際收到」存在巨大落差,建立正確的稅單管理習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與金錢損失。圖/google 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