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先付錢?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收取清潔費引爆業界反彈」 為什麼不是屋主負擔?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帶客戶看房要先付錢? 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收取清潔費引發正反論戰,這筆費用背後隱藏的社區管理問題浮上檯面
「先生,看房前請先繳交清潔費!」 近來在房仲業者間流傳著這樣的共同經驗,帶客戶到社區大樓看房屋時,被管委會要求支付100元至500元不等的「帶看清潔費」,讓不少房仲業者大嘆不公平,認為這筆費用應該由委託售屋的屋主負擔,而非由居中服務的房仲吸收。
社區收費有理?管理成本是關鍵
對於社區管委會而言,向房仲收取帶看清潔費有其正當理由。隨著房市交易熱絡,帶看頻率增加,房仲帶客戶使用社區公共設施如大廳、電梯,確實會增加環境清潔與管理成本。
社區管理費主要用於經常性支出,如清潔維運、保全、物業管理等。而有管委會主委私下表示,收費不是為了營利,而是反映實際增加的管理開支,特別是有些房仲一次帶多組客戶,對住戶安寧與環境整潔造成影響。
房仲心聲:完成屋主委託為何要我付?
面對社區收取清潔費的現象,房仲業者普遍感到無奈。近期在各大房仲社群中,不少業者發文表達心聲,認為帶客戶看屋是為了完成屋主的委託任務,這筆費用理應由委託售屋的屋主來負擔。
房仲業者私下透露,現行市場上對這筆費用的處理方式各不相同。有些由房仲自行吸收,當作業務成本;有些則由買賣雙方協商分攤;更有些強勢的社區堅持不付費就不允許帶看,導致交易受阻。
屋主觀點:已付服務費為何還要額外負擔?
從屋主的角度來看,委託房仲售屋已經同意支付成交價一定比例的服務費,為何還要額外負擔社區的清潔費?這是許多售屋民眾的共同疑問。
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9條及內政部頒布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房仲業者向買賣雙方收取的服務費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在實務上,常見的分攤方式是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3%至4%,買方支付1%至2%。
不願具名的屋主表示:「我已經同意支付4%的服務費,房仲帶看是他們完成交易的必要過程,怎麼可以再另外收取?」這種觀點在售屋族中相當普遍。
社區管理費用的複雜面向
社區管理費的運用其實比一般住戶想像的更為複雜。根據物業管理專家分析,管理費主要用於社區的日常管理維護,而帶看費這類額外收入,通常會被歸入公共基金,用於未來的大型修繕項目。
一般來說,管理費支出主要以人事成本占比最重,另外像公共水電費用、建築物環境景觀維護費用以及公設維護費用,都算在社區每個月的固定支出內。從理論上來說,如果社區帶看頻繁,帶看費收入確實能為社區創造額外財源,但這筆錢通常不會直接減免屋主的管理費。
尋找三方平衡點 創造友善交易環境
面對帶看清潔費爭議,專家建議應該在三方利益間尋找平衡點。對社區管委會而言,收費應該合理反映實際增加的成本,不應該成為變相的營利工具;對房仲業者而言,應該尊重社區管理規定,配合維持環境整潔;對售屋屋主而言,則應該理解帶看活動確實會增加社區負擔,適度分攤相關費用。
帶看清潔費的爭議,反映集合住宅中個人權益與社區管理平衡難題。
隨著房市交易型態不斷變化,這類爭議只會增加不會減少。與其各執一詞,不如回歸理性溝通與制度化管理,讓房屋買賣過程中的每個環節都能在明確的規則下運作,才能創造房仲、屋主與社區三贏的健康交易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