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農地稅賦調整 財稅局:公共設施完竣即改課地價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近期接獲民眾詢問,表示其位於住宅區的土地長期種植蔬菜,卻突然被改課地價稅,質疑「農用為何仍需繳稅?」該局說明,依《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都市土地若屬住宅區、商業區或工業區,僅在「公共設施尚未完竣」且仍作農業使用時,才可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一旦公共設施(如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建設完成,即使維持農用,仍須改課地價稅,以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的稅賦原則。
稅務調整依公共設施進度 農民權益需留意
嘉義縣財稅局舉例,林小姐名下位於住宅區的土地原適用田賦,但114年經通報該地公共設施已完竣,因此自115年起須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即使目前仍種植蔬菜亦不例外。此規定常讓民眾誤解,以為「只要農用就永遠免稅」,實則稅賦調整關鍵在於公共設施是否到位,而非單純的土地使用現況。
該局進一步解釋,都市計畫區內土地若公共設施尚未完成,農用仍可暫免地價稅;但一旦道路、水電等基礎建設完備,即視為可供建築使用,稅賦便回歸一般用地標準。此舉旨在反映土地實際開發價值,避免都市土地因長期低稅負而影響合理利用。
主動查詢避免爭議 稅務諮詢管道暢通
由於稅務調整涉及專業認定,嘉義縣財稅局呼籲民眾,若對土地課稅方式有疑問,可善用免費服務專線0800-076969,或洽總局(05-3620909分機814~821、823)、民雄分局(05-2260505分機111~116)諮詢。同時提醒地主,若收到稅務變更通知,應即時確認土地公共設施狀況,必要時可提供農用證明爭取權益,避免因資訊落差衍生爭議。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