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首創起造人連帶責任!土石方亂倒罰10萬 全台加強管制升級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營建土石方與廢棄物亂倒問題長年困擾各地,中央明年將納入電子聯單申報、車輛加裝GPS制度,加強流向監控。桃園市政府也因應政策修正自治條例,首創將「起造人」納入連帶處罰規定,違者最高可罰10萬元,必要時甚至可勒令停工,以強化源頭管理。
桃園市都發局指出,此次自治條例修法內容包括「電子聯單」制度,以及要求載運土石方車輛必須裝設GPS,與中央明年即將上路的新規銜接。至於砂石買賣、再生骨材等後端產出物,中央仍在研議中,桃園市先行增訂收容處理場所產出物的申報、管制及授權條款,以避免管理斷鏈。
都發局長江南志強調,過去廢棄物清理法雖已有刑責,但僅針對末端「亂倒行為人」,如司機或廠商,對起造人幾乎沒有責任追究。此次修法將起造人納入連帶清除、改善義務,未履行者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必要時可勒令停工,提升嚇阻效果。
市議員舒翠玲表示,新增起造人罰則可有效約束營建廢棄物棄置問題,並建議土資場監視系統應設置雲端備份,以利長期監控。民進黨議員許家睿則呼籲議會加速審查通過,讓新規盡快落實,強化實質管制。
桃園並非孤例,台中、新北、彰化及苗栗等地也同步配合中央政策加強管控。新北市上月底三讀通過「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增設GPS監控與相關罰則,但尚未將起造人列入處分對象。台中都發局也啟動自治條例修法,將土石方最終去化納入管理範疇。苗栗水利處則表示,預計明年3月修正自治條例後送議會審查,起造人等責任一條龍追究。
彰化沿海與偏鄉地區則是非法棄置重災區,今年至8月底共接獲46件濫倒通報、裁處21件。水資處代理處長黃俊峰指出,中央推動電子化管理有助於源頭與流向控管,但跨縣市查緝仍有困難,需要中央統一規範,避免地方自訂標準出現落差,形成管理漏洞。
桃園市政府表示,自治條例修法歷經5年才重送議會,部分原因是先前涉及個資及營業秘密爭議未公告。今年11月配合中央政策再送議會,強化土石方管理,從源頭到末端逐步建構完整管理機制,兼顧環境保護與工程需求。
隨著中央與地方接連加碼,未來土石方運輸與廢棄物處理將更透明、可追蹤。桃園首創起造人連帶責任,不僅提高違規成本,也被視為全台營建環境管理的新指標,期望有效減少亂倒行為,提升公共與生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