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突改課?公設完竣就要繳地價稅,稅局:不是你用法變,是法規在動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陳先生收到一張讓人頭疼的稅單:自家原本在「空地種菜」的都市土地,被稅捐機關通知要改課地價稅,理由是「公共設施已完竣」。陳先生不解:「我沒有把地改作他用,為何稅務就說我要被課比較高的地價稅?」這類疑問最近在各縣市都屢見不鮮,背後其實有一套法規邏輯,了解後就不會焦慮到抓頭。
先說結論:並非稅務局「突襲」,而是《土地稅法》與實務作法會把「土地的稅目」跟「公共設施是否完備」連在一起看。過去若都市土地因道路、水電、排水等公共設施尚未完工,主管機關常以該地暫作農業使用課徵田賦(類似農地的低稅負);但一旦四項公設—道路、自來水、排水、電力—被判定「完竣」,該筆土地就不再符合可課田賦的例外情形,稅制就會自下一課稅年度起改按地價稅課徵,稅率與計算基礎也會跟著調高。換句話說,哪怕你繼續種菜,法律上你的土地已從「暫時不能都更或不能建築」的情況,變成可正常使用的都市土地,稅負自會跟上。
那麼地主該怎麼辦?專家與稅局建議有三件事要立刻確認:
第一,弄清楚「公設完竣」的劃定範圍與時間點,這通常由地政或都發單位通報;若不服,可向縣市產業發展或地政機關查詢界定依據。
第二,檢視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或其他減免條件(例如工業用地或特別稅率情形),若符合,應在規定期間內提出證明文件申請改按優惠稅率;各地稅務局對申請要件與文件有明確規範,地主務必備妥資料送件。
第三,如果已收到改課通知但認為不當,可以依法陳述或申訴,保留通訊紀錄與土地使用說明,必要時尋求地政、稅務專業協助。
各縣市稅務局網頁與服務專線都會公告相關程序與窗口。
實務上,許多地主一開始是以為「只要種菜就永遠當農地」,但城市邊陲的土地屬性會隨周邊建設動態改變。政府完備基礎設施,提升區域價值,對地主是利多(地價上升、未來變現空間增大),但短期內也會帶來稅負跳升的壓力。面對這種「法理上合理但心理上吃不消」的轉變,最妥當的做法是主動查明原因、評估是否能申請優惠,或在必要時規劃繳稅與資金安排,而非等到被退件或罰款後再臨時抱佛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