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增建遭「自稱主委」嗆聲?專家說要先確定這件事
【M傳媒房產中心】
最近有屋主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發文抱怨,自己剛買了一間公寓一樓,打算整理增建部分,沒想到施工時被社區一位自稱主委的鄰居嗆聲說:「這是公有地,我們要收回!」屋主聽了直冒冷汗,不知道該怎麼辦。
專家指出,遇到這種狀況,別慌張,口頭嗆聲不代表法律效力,重點在確認土地身分、建築性質,以及增建是否有「約定專用」。
鄰居不是法律主體
很多屋主第一反應都是害怕鄰居找麻煩,但專家提醒,法律上能主張土地或共用空地的人,只有三種:土地所有權人、主管機關、或依法成立的管委會代表共有人。如果社區已經沒有管委會,那位自稱主委的鄰居,其實只是一般住戶,他的口頭嗆聲,沒有法律效力,你不用退讓。
既存違建 vs 新違建
屋主提到增建已經存在20多年,其他鄰居也說很久了。這種情況在法律上通常被認為是「既存違建」。專家說,既存違建政府一般不會主動拆除,但施工時一定要注意,不能擴大或加高,否則就可能被認定為新違建,被主管機關要求拆除或改善。
約定專用護身符
除了違建問題,專家強調一件更實際的事:是否有約定專用使用權。
很多車庫外推、騎樓或空地,本來是共用部分,如果屋主或前屋主曾和社區其他住戶約定過,可以排他使用,這就是「約定專用」。
證明方式可以包括:
分管契約、管理規約
長期使用事實,例如歷任屋主都這樣使用、鄰居從未反對
如果有約定專用,你是有使用權的。
專家建議,屋主遇到類似狀況,可採取三步驟自保:
查清土地身分:去地政事務所查地籍圖和土地謄本,確認增建所在土地是你持分還是公有地。
蒐集證據:拍攝施工現場、鄰居嗆聲錄影、保留歷史照片或證人證言,證明長期使用事實。
平穩回應:遇到鄰居干擾,可說:「如有爭議,請走正式程序,由主管機關認定,我會全力配合。」語氣平和,立場明確。
專家提醒,既存違建不代表可以隨意新增面積或加高。施工只限於整理、修繕、整修,不可擴建、變更結構,否則可能被視為新違建,主管機關可要求改善或拆除。
總結來說,該屋主必須先確認增建屬既存違建、沒有新增面積並有約定專用或長期使用事實搞好鄰里關係才是最佳處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