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違建要自己付錢了!」桃園新制震撼彈:最高每坪收5700元 弱勢戶哭訴「要逼死人嗎」
桃園市政府近日通過《桃園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草案,預計送交市議會審議。這項法案若通過,未來違建拆除費用將由屋主自行負擔,每平方公尺收費標準介於200元至1700元,依建築材料類型而定。此舉旨在解決長期以來市府每年編列2000萬元公帑代拆違建,卻難以遏止新增違建的財政與管理困境。
財政負擔與政策轉變
桃園市目前列管違建高達7.4萬件,且每年新增約7000件,但市府拆除量能僅3500至3600件,按此速度,需20年才能消化現有違建。過去,拆除費用全由市府負擔,不僅造成財政壓力,也讓違建者缺乏成本顧慮,甚至出現拆除後「原地重建」的投機行為。
此次修法參考雙北經驗,明定收費標準與程序,並優先處理「大型施工中違建」及「危害公共安全違建」等重大案件。建管處長莊敬權強調,收費並非以增加市庫收入為目的,而是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讓違建者承擔相應責任,從而降低違建新增率。
儘管政策立意良善,但實際執行仍面臨挑戰
首先,部分弱勢住戶可能因無力負擔拆除費用,導致居住權益受損;其次,如何確保收費機制公平透明,避免衍生爭議,也是後續需關注的重點。此外,民代建議配套實施「建築師扣點制度」,防止建商或設計師協助違法二次施工,從源頭減少違建產生。
邁向更合理的違建管理
這項法案的推動,象徵桃園市違建管理從「全民買單」走向「違規者自負」的轉型。若能順利實施,不僅可減輕市府財政負擔,也能提高違建成本,抑制投機行為。然而,政策成功與否,仍取決於後續執行的嚴謹度與社會溝通,如何在維護公共安全與保障民眾權益間取得平衡,將是未來關鍵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