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優惠大不同!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差在哪?一次看懂省荷包祕訣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房子不只是家,更牽動荷包。對多數台灣民眾來說,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以及房地合一稅,都是必須面對的重要稅負。雖然政府對「自用住宅」提供各項優惠,但不同稅制的規範差異極大,一不小心就可能錯失減免機會。對於打算購屋或出售房產的民眾,提前了解各項規範,做好規劃,才能真正享受政策紅利。
這四種稅制可分為兩大類:財產稅與所得稅。
地價稅、房屋稅屬於財產稅,主要看房屋使用狀態;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則是所得稅,課徵時機在房地移轉時,更強調設籍年限及實際自住情形。許多民眾常誤以為四種稅制的「自用住宅」認定相同,其實差異很大。例如,一些房屋雖能在地價稅、房屋稅上享優惠,但在出售時若未符合土地增值稅或房地合一稅的條件,仍可能失去免稅資格。
核心共通點:不得出租或營業
四種稅制皆要求房屋自住,不能出租、營業或作為商業用途。但規範期間不一:地價稅、房屋稅只要求持有期間不得出租;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要求出售前一年不得出租,「一生一屋」則規定出售前五年不得出租;房地合一稅更嚴格,出售前六年內不得出租或營業。
差異點一:戶籍登記規範
戶籍登記是四種稅制最大的差異。房屋稅與地價稅規定較寬,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即可;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要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連續設籍六年;房地合一稅則必須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連續居住滿六年,規定最嚴格。
差異點二:戶數與使用頻率限制
房屋稅最寬,持有三戶都可適用;地價稅僅限一處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要求出售時名下僅有該一戶;房地合一稅則以六年一次免稅設計,避免濫用。
差異點三:持有與設籍年限
地價稅、房屋稅未規定最低持有或設籍年限,只要當年度符合即可;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則強調長期自住,連續持有並設籍滿六年才能免稅,明確鼓勵穩定居住而非短期炒作。
總結來說,房屋稅規範最寬鬆,地價稅次之,而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則最嚴格,特別強調長期自住與戶籍登記。
民眾若計畫購屋或處分房地產,務必提前檢視戶籍、持有年限及戶數狀況,並向稅捐機關確認資格。這樣才能真正抓住政策紅利,減輕稅捐負擔,讓自住優惠發揮最大效益,不讓荷包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