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前1小時告知實價登錄?買方每坪多出4萬,專家:先釐清這點!
一位家長為了給孩子更好的居住環境,在購屋簽約當天遭遇了令人困擾的狀況。下午支付定金時,房仲僅提供周邊房價參考,卻在晚間簽約前突然告知「同棟3樓去年12月的成交紀錄」。
經比對後發現,自己洽談的價格竟比3樓每坪高出4萬元,總價差距達150萬。房仲解釋「這筆資料是晚上才更新」,但買方對其真實性存疑,想知道是否遭遇重要資訊被隱瞞,以及該如何補救。
關於實價登錄的更新時效
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自106年12月起,調整為每月3次,於每月1日、11日及21日都會發布最新的實價登錄資料。(原則上買賣案件成就後送地政登記時,時價登錄也會同步送出,如果案件價格本身沒有問題,大約會在20天內揭露)。
一筆「去年12月成交」的資料,不太可能恰巧在簽約當晚才更新。建議買方可以立即上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查詢該筆交易的「交易日期」加20天左右來評估房仲說法,這將是釐清事實的關鍵證據。
房仲依法負有提供完整成交資訊的義務
若明知資訊卻拖延告知,可能涉及違規行為。然而,若資料確實是剛更新,則難以認定是故意隱瞞。這種情況下,需要更多具體證據來判斷房仲的責任歸屬。
建議立即展開事實查證
除了查詢實價登錄的詳細資料外,也可以詢問其他房仲該社區的行情,或向管委會確認近期成交狀況。掌握完整資訊後,才能做出正確判斷。
若確認資訊被拖延提供,可嘗試與房仲協商解決方案
例如要求比照3樓價格調整,或協商佣金折扣來補償價差。
若房仲拒絕合理要求,可考慮向相關公會提出申訴。
當協商未果時,可以考慮法律途徑。
發送存證信函表明立場是第一步,接著可向地政局/消保官提出申訴。在必要時,提起民事訴訟也是維護權益的最終手段。
購屋時堅持在簽約前取得完整成交資料
簽約前務必給自己至少3天的審閱期進行查證,同時多方比對不同房仲提供的行情資訊。保持冷靜理性的態度,才能做出最明智的決策。
購屋是人生重大決定,遇到問題時保持冷靜至關重要
建議先不要急著認定對方惡意,而是先查證事實再採取行動。優先透過友好協商尋求解決方案,若確實權益受損,再依法主張權利。保持理性溝通,往往能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式,這才是最務實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