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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析《住宅法》修正:政策方向雖好,但為何我們還是笑不出來?

白話解析《住宅法》修正:政策方向雖好,但為何我們還是笑不出來?
M-news 白話解析《住宅法》修正:政策方向雖好,但為何我們還是笑不出來? 【M傳媒房產中心】 最近立法院三讀通過了《住宅法》修正案,裡面有好幾個看起來很「有感」的政策,像是規定社會住宅要保留至少兩成給...

白話解析《住宅法》修正:政策方向雖好,但為何我們還是笑不出來?
【M傳媒房產中心】
最近立法院三讀通過了《住宅法》修正案,裡面有好幾個看起來很「有感」的政策,像是規定社會住宅要保留至少兩成給新婚、育兒家庭(婚育宅)、要建一個全國統一的社宅申請平台,還要公開租屋市場的租金行情,甚至把社會住宅的需求正式列入都市計畫的評估項目。

這些方向,朝野立委都支持,聽起來也確實該做。
但說實話,在高房價這個巨大結構問題面前,這些措施給人的感覺,就像是拿一杯水去救森林大火。
政策方向對,但力道和焦點,恐怕還差得遠。

問題一:政府資源就一碗飯,大家都喊餓,先給誰吃?

現在的住宅政策,感覺有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政府手裡的資源(錢、土地、房子)就那麼多,但需要幫助的人卻有很多種,困境也各不相同。
如果不分清楚誰最急、誰最慘,很容易讓補貼變成一場不公平的搶奪戰。

與其亂槍打鳥,我們不如把民眾的「居住困境」想像成一個六層樓的階梯,從最底層最緊急的,到上層需要升級的,看得清清楚楚:

最底層:「完全租不到」的人
像是街友、極端弱勢家庭,他們連租屋市場的邊都碰不到。
這已經不是住宅問題,而是社會救助問題,需要社福體系立刻介入,給一個緊急安身的地方。

第五層:「租不到」的人
像是身心障礙者、高齡長者、單親家庭。
他們不是沒錢,但常因為房東歧視(怕麻煩、有偏見)而找不到房子。
他們最需要的是政府強力介入媒合,並保證他們能優先住進社會住宅或包租代管的房子。

第四層:「租不起」的人
這是典型的經濟弱勢。收入不高,房租一付就去掉一大半,生活品質很差,而且隨時可能因為漲租被趕走。
對他們來說,直接給「租金補貼」最實在,再搭配社宅或包租代管來提供穩定住所。

第三層:「住不好」的人
房子是租的或自己的老房子,但屋況很糟:可能是海砂屋、漏水、沒有消防設施,住得不安心。
他們需要的是「老屋健檢」和「修繕補助」,幫房子延壽,或是透過補助換到更安全的包租代管房屋。

第二層:「買不起」的人
有穩定工作收入,付得起房租甚至未來房貸,但就是湊不出驚人的頭期款,被擋在買房門外。
他們需要的不是社會住宅,而是低利貸款、利息補貼,甚至是像「地上權住宅」這種總價較低的購屋選擇。

最上層:「換不起」的人
已經有房子,但家庭成員增加、孩子長大,或是為了年長父母需要無障礙空間,想換屋卻換不動。
他們需要的是透過「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來改善環境,並在換屋過程中享有稅賦優惠。

問題來了:政府目前的政策,是不是按照這個「輕重緩急」的階梯在分配資源?

問題二:「婚育宅」美意,會不會害了最弱勢的人?

這次修法一個亮點是「婚育宅」,立意是鼓勵生育、減輕年輕家庭負擔。但是,社會住宅的總量是固定的,餅就這麼大。
當你硬性規定切出20%給「新婚育兒」家庭(其中很多可能是收入不錯但暫時需要過渡的家庭),那另一頭留給「經濟與社會弱勢」的比例(現行法律規定至少40%),是不是就被壓縮了?

這很可能造成一種荒謬的情況:一個收入較高的新婚家庭,因為符合「婚育」資格,排擠掉了一個低收入的單親媽媽或身心障礙者入住社宅的機會。
這完全違背了社會住宅「照顧弱勢」的最原始精神。

所以,與其盲目增加新的優惠類別,我們更應該先做兩件事:

提高法律保障的弱勢比例:現行40%的弱勢保障額度夠嗎?
在房價更高的今天,應該討論是否要提高。並且,應把「單親家庭」明確寫入法律的弱勢定義裡。

建立公平的排序規則:未來的社宅申請平台,必須搭配一套「評點制度」。
把申請者的收入、家庭狀況、是否有身心障礙成員、是否為單親等條件全部納入,用電腦算分數。
讓系統自動把房子分配給「分數最高」(也就是最弱勢、最需要)的人,而不是誰先搶到或誰符合某個單一身分。

問題三:錢從哪裡來?沒有錢,一切都是空談!

這次修法增加了這麼多任務(要蓋更多社宅、要更多補貼),但最關鍵的「錢」的問題,卻沒有徹底解決。
政府推動居住正義的「住宅基金」,來源一直不穩定。

錢應該從哪來?必須多管齊下:

房地合一稅:當初說好部分要用在住宅政策,必須說到做到,穩定撥補。
其他稅收:像是土地增值稅,也應考慮提撥一定比例進來。
活用公家財產:全面盤點各單位手上閒置、低度利用的土地和舊宿舍,這些都是蓋社宅的黃金地點。
更重要的是,這次修法說要把社宅需求「納入都市計畫評估」,這句話不能淪為公文上的廢話。
以後各縣市在做都市計畫時,必須強制預留社會住宅用地,從根源解決土地不足的問題。

居住正義,需要更聰明、更公平的分配《住宅法》修法跨出了一步,但我們要警惕,別讓住宅政策變成「討好多數選民」的糖果,卻忘了最底層、哭不出聲音的人。
(本文改寫自政大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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