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萬贈與子女要申報嗎?專家:兩種情況「一定要報」 未成年子女存款小心國稅局找上門

【M傳媒/綜合報導】
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許多父母會想利用年底前,將免稅額內的現金贈與給子女。但很多人心中都有一個疑問:244萬元的現金贈與,到底要不要申報?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最近就有一對夫妻打電話詢問,先生經商有成,想將手上的現金逐年贈與給2位小孩,但不確定是否應在30天內申報。
答案是:不一定。要看錢的用途。
一般現金贈與:免稅額內「免申報」
依照財政部62年9月27日台財稅第37365號函,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各次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以下時(今年為244萬元),可以免辦理贈與稅申報。
鄭文在解釋,今年度的匯款贈與給小孩時,除非超過244萬元,否則並不需要到國稅局申報贈與稅,當然也就沒有30天內申報的問題。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也明確指出,贈與人在同一個年度內,各次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244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
但關鍵來了,如果這筆錢是給小孩「買房」用的,情況完全不同。
給小孩買房的錢:一定要申報
鄭文在強調,如果這筆款項是給小孩買賣不動產使用的價金或是自備款,因為後續有辦理不動產產權移轉的需要,屆時就必須於贈與後辦理贈與稅申報。
為什麼?
因為當買賣雙方是二親等以內親屬時,向國稅局主張「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買賣案件」時,國稅局會要求一併申報該筆現金贈與,才會核發 「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 。沒有這份證明書,地政事務所就不會受理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也提醒,二親等以內親屬之間的財產轉移,如果確實屬於買賣行為,必須另外附上支付證明向國稅局申報,由國稅局核發「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後才能辦理過戶,才能免課贈與稅。
白話文:即使贈與金額在244萬免稅額內,只要這筆錢最後是要拿去買房子、需要辦理產權過戶,就一定要跑一趟國稅局申報。
給未成年子女的錢:小心400萬元通報門檻
鄭文在也特別提醒,如果小孩未成年,相關的現金贈與要更小心。別以為匯款或是轉帳給未成年小孩神不知鬼不覺,當心國稅局主動找上門課稅,而且連補帶罰。
依據財政部102年6月20日台財稅字第10204560330號函規定,金融機構對未成年人存款,其一次存入金額或一課稅年度內累計存入總金額達400萬元者,應將資料通報當地國稅局。
一旦國稅局得知,除了依法課徵贈與稅外,還可能連補帶罰。
合法節稅方法很簡單:將單一人匯款轉成由父母親各別匯入每人244萬元,就可以達到488萬元(244萬元×2人) 的效果,合法又節稅。
懶人包:244萬贈與要不要申報?
| 情況 | 要不要申報 | 原因 |
|---|---|---|
| 單純現金贈與(不買房) | 免申報 | 年度累計未超過244萬免稅額 |
| 給子女買房的頭期款或價金 | 一定要申報 | 需取得「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才能過戶 |
| 贈與未成年子女 | 建議主動申報 | 單年存款達400萬,銀行會通報國稅局 |
M編觀察
贈與稅免稅額244萬是政府給的合法節稅空間,但「免稅」不等於「免申報」 。尤其當這筆錢涉及不動產交易時,申報不是選項,是必要程序。
給父母的兩點提醒:
第一,給子女買房的錢,一定要申報。 即使金額在244萬免稅額內,只要涉及二親等買賣、需要產權過戶,國稅局那關就繞不過去。沒拿到「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地政事務所不會讓你過戶。
第二,未成年子女的贈與要特別留意400萬通報門檻。 銀行會主動通報,不是你不說就沒人知道。父母各匯244萬、合計488萬,既合法又不會觸發通報,是最安全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