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變工地!苗栗西湖近3公頃山坡地遭違法濫墾回填不明土方,縣府勒令停工重罰
M傳媒 / 苗栗報導
苗栗縣西湖鄉一處山坡地近日遭查獲大規模違法開發,開挖面積廣達近3公頃,相當於超過四個足球場大小。縣府水利處接獲通霄警分局通報後,於1月26日前往稽查,發現現場不僅將原生林坡地違法整為平台與道路,更堆置了大量「來源不明」的土石方回填,縣府已當場依《水土保持法》勒令停工並祭出重罰。
大規模違法開發,現場驚見不明土方
這起案件發生在西湖鄉高埔村的苗128線附近。苗栗縣政府調查發現,行為人完全未依法提出任何水土保持計畫申請,即擅自進場大興土木。
水利處人員透過衛星影像比對與現場測量,確認違規開挖面積高達2萬9221平方公尺,規模驚人。更嚴重的是,現場堆放了大量明顯非開挖原地所產出的土方,且業者無法交代其合法來源。這些來路不明、結構鬆散的土方被隨意堆置在邊坡上,已對坡地穩定與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縣府研判,這些外來土方被傾倒在現場已有數天之久。
縣府重拳出擊:祭出最高罰鍰、勒令恢復植生
面對如此大規模且情節嚴重的違規開發,苗栗縣政府強調對「未申請、亂開挖、亂回填」的行徑採取「零容忍」態度。縣府已採取以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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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勒令停工:現場已強制業者停止一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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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出最高罰鍰:依《水土保持法》規定,對行為人裁處最高額度的新臺幣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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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恢復原狀: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行為人)必須在三個月內將土地恢復植生,完成水土保持處理。若未在期限內改善,將連續處分至改正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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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臨時防護:為防止災害發生,已要求業者對開挖面進行臨時性的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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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執法警告:縣府嚴正警告,若業者無視停工命令繼續施工,不排除依法沒入其施工機具。
跨局處追查土方來源,防堵非法棄土場
此案除違反《水土保持法》外,其大規模回填不明土方的行為,引發縣府高度關注,懷疑該地可能被當作非法棄土場使用。苗栗縣政府表示,針對土方來源交代不清的部分,將啟動跨局處聯合稽查,誓言追查到底。
若查明這些不明土方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環保法規,將全案移請環保單位認定與處理,絕不讓苗栗的好山好水淪為外來廢土的「黑心棄土場」。
縣務會議宣示:從嚴審核新露營場申請
此次違規事件,據了解業者整地的目的是為了開發為露營場。苗栗縣長鍾東錦在1月27日的縣務會議中,對此類破壞山林的行為表達嚴正譴責,並正式指示文化觀光局、水利處等相關單位,必須從嚴審核新露營場的申請設立許可。
鍾東錦特別向有意在苗栗開設新露營場的業者喊話,呼籲暫停開發或申請,縣府現階段將嚴格管控,不再鼓勵任何新的露營場開發案。他建議業者,若有經營意願,應優先考慮接洽縣內已停業的既有露營場址,以最不破壞環境的方式延續經營。
縣府也將加強稽查,對於未提出合法申請卻持續營業的露營場,一旦查獲違規將連續處罰,展現維護國土安全與環境永續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