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規使用小心被追稅!財稅局:未農用除了課地價稅、還會追補

【M傳媒/新聞懶人包】
農地農用可享田賦(目前停徵,實質等於免地價稅),但一旦被查出未作農業使用,不只會改課地價稅,還可能被追溯補稅。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農業用地若擅自變更用途,將依法改課地價稅並追補應納稅額。
哪些情況算「未作農業使用」?
財稅局說明,農業用地如要興建農業設施或農舍,必須依法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或使用執照,才符合農業使用規定。若未經合法程序即擅自變更用途,例如:
- 堆置廢棄物、土石
- 鋪設水泥或柏油
- 作停車場使用
- 庭園造景
- 放置貨櫃
- 興建與農業經營無關的建築物及設施
以上都會被認定為未作農業使用,不符合農地農用原則,將依法改課地價稅。
改課時間與追補規定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經查明土地已實際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將依規定自實際變更使用之次年起改課地價稅,並追補應納稅額。
舉例來說,若名下農地原本課徵田賦,於112年間開始鋪設水泥作停車場使用,經查明屬實,已不符農地農用規定,應自113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並依法補徵應納稅額。
恢復農用可申請回歸田賦
財稅局提醒,如果農地已經恢復農用,或是已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使用執照等合法文件,請主動向該局提出申請課徵田賦。申請人只要在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後,當年度即可適用田賦規定。
財稅局呼籲
農業用地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作農業使用,切勿擅自變更土地用途,以免面臨改課地價稅並被補稅。民眾如有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05)2224371分機241、257或259洽詢。
M編觀察:
很多民眾以為農地只要課田賦就等於免稅,卻忽略「農地農用」是享受優惠的前提。一旦鋪水泥、放貨櫃、作停車場,甚至只是庭園造景,都可能被認定為非農業使用,不只優惠飛了,還會被追稅。
提醒擁有農地的朋友,使用前先確認合法程序,恢復農用後也記得主動申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關鍵字: 農地農用、田賦、地價稅、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使用執照、嘉義市財政稅務局、農地違規、追補稅額、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