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族想留房給乾兒子?領養 vs. 遺囑,哪招才能真正避開弟弟?
辛苦一輩子買房,死後卻要留給多年不聯絡的弟弟?
一位單身網友正面臨臺灣繼承法最現實的困境—在法律眼中,「血緣」永遠大於「情感」。即使與弟弟關係疏遠,他仍是法定繼承人;而付出真心照顧的乾兒子,卻可能一毛都拿不到。許多人直覺想到「領養乾兒子」,但這招在臺灣真的可行嗎?還是立遺囑更實際?
乾兒子在法律上「零繼承權」
根據《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順位為:
1. 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乾兒子」並非法定繼承人,若未立遺囑或完成收養程序,房產將自動由弟弟繼承。
方案1:用「遺囑」指定乾兒子繼承,但弟弟仍有「特留分」
優點
簡單快速,無需複雜法律程序。可明確表達意願,避免爭議。
缺點
弟弟仍可主張「特留分」(應繼分的1/2)。
例如:若房產價值1000萬,弟弟至少可拿250萬。若遺囑形式不合法(如未公證),可能被挑戰無效。
關鍵行動
找律師公證遺囑,確保法律效力。
逐年贈與:利用每年244萬贈與免稅額,逐步移轉產權給乾兒子,降低未來遺產總額。
方案2:用「領養」讓乾兒子變養子,但門檻極高
法律限制
1. 年齡差20歲以上:若網友50歲,乾兒子需未滿30歲。
2. 需法院認可:證明「自幼撫養」或「實質親子關係」,否則難通過。
3. 已婚者需配偶同意:若網友未來結婚,配偶可能反對。
風險
成功率低:成年收養核准率不到3成,法院通常駁回「僅為繼承」的案例。
弟弟仍可爭「特留分」:即使收養成功,弟弟仍可能分走部分遺產。
「信託」+「生前贈與」避開繼承戰
若想完全排除弟弟,可考慮:
1. 不動產信託
將房產信託,約定網友生前居住,身故後由乾兒子取得所有權。
優勢:不進入遺產程序,弟弟無權爭奪。
2. 逐年贈與+保留居住權
每年贈與244萬內免稅,逐步過戶給乾兒子。
簽「終身居住權」條款,確保網友能住到老。
3. 買房直接登記「乾兒子共有」
購屋時讓乾兒子佔部分產權(如10%),未來過戶更省稅。
「領養乾兒子」聽起來美好,但法律門檻高、風險大。
更務實的做法是:
1. 「遺囑」明訂意願,至少確保乾兒子能拿一半。
2. 「信託」或「生前贈與」,徹底避開特留分問題。
3. 「共有登記」降低未來稅負。
在繼承遊戲裡,血緣是法律的第一考量,但『提前規劃』永遠是最強的破關密技。」 若鐵了心不留房給弟弟,務必諮詢專業律師,打造「合法卻滴水不漏」傳承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