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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領稅單仍須繳納 台中稅務局提醒「寄存送達」具法律效力 

未領稅單仍須繳納 台中稅務局提醒「寄存送達」具法律效力 
M-news 未領稅單仍須繳納 台中稅務局提醒「寄存送達」具法律效力  許多民眾誤以為「沒收到稅單就不用繳稅」,但這樣的觀念可能導致額外罰款甚至強制執行。台中稅務局近日提醒,稅單若經郵局寄存,即使未實...

未領稅單仍須繳納 台中稅務局提醒「寄存送達」具法律效力 

許多民眾誤以為「沒收到稅單就不用繳稅」,但這樣的觀念可能導致額外罰款甚至強制執行。台中稅務局近日提醒,稅單若經郵局寄存,即使未實際領取,依法仍視為送達,逾期未繳納將衍生滯納金與法律責任。 

 

近期一名化名阿華的民眾向稅務局反映,從未收到7,120元的使用牌照稅單,卻接獲行政執行署通知,需補繳含滯納金在內的7,832元。經查證,稅務局當初以雙掛號寄出稅單至其戶籍地址,因無人簽收,郵差依程序將稅單寄存於郵局,並留置送達通知書。阿華因未留意通知而未領取,最終導致稅單逾期,遭加徵罰款並移送執行。 

 

稅務局解釋,依《行政程序法》,稅單以雙掛號寄送並經郵局寄存後,即完成合法送達程序,稱為「寄存送達」。即使納稅人未實際取得稅單,繳納期限仍從寄存日起算。常見情況是郵差在住戶門口張貼通知單或投遞至信箱,但民眾可能忽略或誤認為廣告信件,錯過領取時機。 

 

稅務局呼籲,民眾應定期確認戶籍地址的信件往來,若發現郵局寄存通知,務必及時領取。同時建議可申請電子稅單或設定繳稅提醒,避免因疏忽影響自身權益。稅捐稽徵並非「沒收到就不算數」,法律上的送達認定往往比實際收件更嚴格,主動掌握稅務資訊才是保障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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