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合資買房慘變惡夢!他獨資百萬裝修遭逼賣屋,網怒:吃人夠夠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我出錢裝修,現在卻要平分賣房?」一名網友在論壇發出無奈求助,揭露親友共同持屋的殘酷現實。他與親戚共同繼承老宅,自家實際居住並獨自投入百萬裝修,如今親戚因財務困難要求賣房,讓他陷入裝修費用可能血本無歸的困境,這起糾紛瞬間引爆網友熱議。
這名苦主詳細描述,房屋為親戚共同持有,在徵得其他持有人同意後,他獨自出資完成全面整修,並保留所有裝修收據。沒想到幾年後,親戚因個人財務問題要求出售房屋,讓他面臨兩難處境:既理解親戚的困難,又無法接受自己投入的裝修費用可能無法獲得合理補償。
專家分析,這類糾紛關鍵在於釐清裝修性質屬於「必要費用」還是「有益費用」。
如果是結構安全、漏水修繕等必要工程,可依法要求其他共有人分攤;但若屬美觀設計、升級設備等改善工程,就需要透過協商解決。更棘手的是,如果當初只有口頭同意而未書面約定補償方式,舉證將十分困難。
網友對此分成三大派系激烈論戰。
支持派堅稱「誰出錢裝修誰就該全額拿回」,認為實際居住者投入資金改善環境,理應獲得完整補償;現實派則反駁「產權共有本來就風險共擔」,主張頂多只能協商部分補貼;中立派建議「按房屋增值比例計算」,拿出具體收據理性談判。
賣厝阿明提出務實解方,強調共同持有房產最忌諱「權益不清」。
他建議當事人優先進行理性協商,拿出完整裝修明細,爭取按比例分配賣屋款項,例如扣除裝修費用後再按持分分配。若協商破裂,可主張《民法》第818條「共有物管理費用分擔」,要求其他共有人分攤必要修繕費用。
這起案例也凸顯出親友間共同持有資產的潛在風險。
賣厝阿明特別提醒,未來若有類似情況,任何資金投入都應「白紙黑字」約定分配方式,避免人情與法律界線模糊。裝修收據是關鍵證據,若親友堅持不分攤,可考慮優先承買其持分,或協議「賣屋後從總價扣除裝修費」再行分配。
這起糾紛最終如何解決尚無定論,但已為許多考慮共同購屋的民眾敲響警鐘。
在房價高漲的時代,親友合資雖是進入房市的捷徑,但若沒有完善的協議與規劃,很可能讓美意變成噩夢的開始。與其事後撕破臉,不如事前明確約定,才能真正兼顧情誼與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