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機構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財政部公布三大要件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的長照需求,財政部宣布,符合特定條件的長照機構可申請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此政策旨在鼓勵財團法人投入長照服務,減輕其營運負擔,進一步提升長照服務的質與量。
免徵稅賦的三大要件
財政部指出,長照機構須符合以下三大要件,方可申請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房地為財團法人所有:長照機構所使用的房地產必須為財團法人名下財產。
不以營利為目的:機構的運作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且不得違反長照服務的宗旨。
收益直接用於長照業務:所有收益必須經長照主管機關審認,並直接用於長照服務。
此外,符合上述條件的長照機構,即使在興建期間或擴充階段,也能適用免徵規定。
興建期間的免徵申請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說明,長照機構在興建期間(自建造執照核發日至使用執照發給日止)申請免徵時,需檢附以下文件:
財團法人登記證書
土地自有證明文件
建築管理機關核發的建造執照
長照主管機關核發的籌設許可或核准擴充證明
興建完成後,機構需再次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才能自核發使用執照後繼續適用免徵規定。
已完工長照機構的申請程序
台南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已完工的長照機構申請免徵時,土地所有權人需檢附以下文件:
財團法人登記證書
房地自有證明文件
長照主管機關核發的設立許可證書
申請需於當年度房屋稅和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方可自當年度適用免徵。
免徵資格的中止與補徵
財政部提醒,若長照機構在興建期間經核准免徵,但後續出現以下情形,將恢復課徵(補徵)地價稅:
建造執照核發後逾期未開工
已動工但逾期未完工
籌設許可被廢止
此外,若原減免原因、事實變更或消滅,機構應主動申報。
不符合免徵規定的機構類型
台南市府財政稅務局特別提醒,以下機構因不屬於《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的長照機構,不符合免徵規定:
依《老人福利法》設立的老人養護中心
依《護理人員法》設立的護理之家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立的教養院
M傳媒-財政部此次公布的免徵稅賦政策,為財團法人投入長照服務提供了實質支持。透過減輕稅賦負擔,鼓勵更多機構參與長照服務,進一步滿足高齡化社會的需求。長照機構應善用此政策,同時確保符合相關規定,以持續享有稅賦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