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遺產自由化大步邁進?兄弟姊妹特留分或將成歷史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有媒體報導,身價超過20億的資深藝人「小哥」費玉清,曾考慮在身後將全數財產捐獻公益。但按照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其兄弟姐妹作為旁系血親仍享有特留分的保障。對比日本、德國、法國、韓國等國,其特留分制度大多僅保障直系親屬與配偶,兄弟姊妹不在其列。
為順應社會變遷,台灣民間發起修法呼聲。台灣遺囑協會今年8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特留分』,回歸遺囑自由,終結家庭紛爭」,該提案已迅速累積超過7,712人附議。
提案內容指出,「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源於舊時代的大家族觀念,已不符現代核心家庭為主的社會需求。該制度不僅限制逝者透過遺囑自由處分財產的權利,更常引發家庭矛盾與訴訟糾紛。因此,建議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第4款「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的規定。
針對此議題,法務部今年已委託學者進行「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的研究案,參考日本等國的立法經驗,檢討相關規定。法務部長鄭銘謙於10月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最快於明(2026)年初啟動修法程序。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已排定議程,將邀集法務部、司法院就「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等人已提出修法版本,主張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吳宗憲強調,修法並非否定手足的繼承權,其「應繼分」保障仍在。若手足感情深厚,仍可透過遺贈方式進行財產規劃。
請注意:以上資訊整合自網路新聞及相關法規資料庫,反映了截至2025年11月的法律環境與立法討論。法律條文的正式變更需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建議在處理重要財產規劃時,諮詢專業律師或參考政府官方公報以獲取最準確的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