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相鄰房屋節稅有訣竅 稅務局:符合條件可享自住優惠稅率
都會區房價高漲,不少家庭選擇購買相鄰房屋打通使用來擴增生活空間。針對此類特殊購屋模式,稅務局特別說明,只要符合自住要件,即便兩棟相鄰房屋分別登記在夫妻名下,且僅在其中一處設籍,兩戶土地仍可同時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換屋家庭提供實質減稅優惠。
稅務局官員解釋,自用住宅用地要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必須符合三大條件:首先,建物需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其次,房屋不得出租或營業使用;最後,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需在該地完成戶籍登記。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法規限制「一處為限」的設籍原則,但對於已實際打通合併使用的相鄰房屋,只要其中一戶已完成設籍,另一戶無需重複遷入戶籍,經稅務機關實地勘查確認後即可同步適用優惠稅率。
實務操作上,民眾需特別留意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適用範圍不得超過3公畝(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則以7公畝(約211.75坪)為上限。稅務局提醒,有意申請的納稅義務人應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並於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若錯過申請期限,則需等到隔年才能生效。
這項便民措施實施以來,已協助許多換屋家庭減輕稅負。稅務局建議,民眾如有類似需求或相關疑問,可撥打0800-476969免費服務專線諮詢,也可透過線上申辦系統提出申請,讓專業稅務人員協助檢視是否符合資格,避免因不熟悉法規而錯失節稅權益。在都會區居住空間日益珍貴的今天,這項彈性措施為改善居住品質的家庭提供了實質的稅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