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華企業策略永續發展學會 創會理事長 莊鈞翔 博士長期協助企業策略,談及台灣製造業,國人很容易把焦點放在先進製程、伺服器、封裝、晶片與硬體規格;但真正讓台灣企業難以被取代的,往往不是單一專利,而是供應鏈協作、製程控制、品質管理、速度、良率與現場解題能力的組合;這些能力很多沒有完整寫在文件裡,而存在於工程師經驗、設備參數、供應商互動與現場決策之中;當 AI 把這些知識逐步數位化,企業等於第一次有機會把「隱性 know-how」轉成可計算、可複製的資料資產。

這同時是機會,也是風險;如果企業能把經驗轉成自己的知識系統,AI 可以讓優勢被放大;如果企業只是把資料交給外部平台而沒有控制權,則原本難以複製的經驗可能變得更容易被抽象化與移轉。

IT 與 OT 的邊界,是法律治理與資安治理真正交會的地方;企業資訊系統與工廠操作系統長期具有不同風險;辦公室 IT 系統的重點在資料與帳號;OT 則直接涉及設備、產線與安全;AI 導入後,兩者開始大量連接,這也是風險增加的原因;如果所有感測資料、機台控制、維修紀錄都直接連到外部雲端,任何帳號失守或供應鏈漏洞都可能造成更大影響。

反過來,完全斷網又可能失去遠端分析與更新的效率;企業需要的是分層,而不是極端;敏感 OT 資料可以透過閘道、白名單、單向傳輸、彙整後輸出、去識別或其他方式降低暴露;一般業務資料則可採較彈性的雲端架構;關鍵是每一條資料流都應知道目的、方向、接收者與權限。

法律部門在這裡不能只負責 NDA;真正要做的是把資安設計寫進契約:供應商遠端存取的範圍、維護帳號、事件通報、稽核紀錄、次承包商、跨境處理、漏洞修補、資料返還與終止後權限撤除;跨國合作真正需要的是「最小必要揭露」,而不是互相完全透明;製造業合作常涉及共同開發、設計驗證、設備調校與供應鏈協作。

為了效率,雙方會交換大量資訊;但合作需要資訊,不代表任何一方都有權要求全部底牌;我認為最重要的原則之一,是最小必要揭露;供應商要完成服務,需要什麼資料就提供什麼資料;不需要知道的核心參數,不因「方便」而開放;可以提供結果就不要提供原始資料,可以提供區間就不一定提供完整明細,可以在地端運算就不一定上傳原始數據。

這種做法不只是資安,也是談判策略;當企業能清楚分辨「合作必要資料」與「競爭核心資料」,就能在跨國合作中保有更好的主導權;NDA 仍然重要,但 NDA 已經不夠,傳統 NDA 主要禁止接收方洩露或不當使用機密,AI 時代卻出現更多情境:資料是否可以被用來訓練模型?模型改善是否屬於允許用途?供應商的員工與自動化系統是否都受相同義務?模型輸出會不會把客戶資料帶到其他使用者場景?

如果契約只寫「應保守秘密」,這些問題都可能沒有答案;因此 NDA 應與資料處理條款、AI 使用條款、模型訓練限制、資安附約與稽核權共同設計;特別是長期合作,還要處理人員離職、供應商併購、雲端次處理者變更等情況;企業不能只在簽約日看一次對方,而要建立持續監督機制。

地端與主權 AI 的真正價值,是把高敏感資料留在企業可控制範圍;地端部署與主權 AI 的確能讓高敏感資料留在企業較可控制的範圍,但不能因此把地端描述成百分之百安全;真正價值在於,地端可以降低資料離開企業控制範圍的機會,並讓權限與儲存更容易被企業直接管理;然而,地端仍可能有內部人員濫用、供應鏈漏洞、更新機制、開源元件與實體設備風險;企業仍需要完整的權限、日誌、備份、模型來源與更新治理;因此,地端不是信仰,而是一種風險配置選項;高敏感資料可以優先地端,低敏感工作可以使用合規雲端,企業依風險分級選擇,而不是用政治立場決定技術架構;台灣製造業真正要守的是「學習速度」;一項技術可能被模仿,一台機器可以被買到,但一個組織長期累積的學習能力很難複製。

AI 時代的風險是,企業如果把自己的學習資料與最佳化過程全部交給外部平台,可能逐步把這項優勢外部化。

所以企業需要建立自己的資料治理、模型治理與知識庫,確保每一次改善都能沉澱回企業,而不是只留在供應商平台;我寫這篇的目的,不是要把全球合作變成防備,而是希望台灣企業在合作時仍保有清楚邊界;真正的開放不是毫無保留,真正的自主也不是閉門造車。

能夠知道哪些可以共享、哪些必須保留,並把這個判斷寫進技術與契約,才是高階製造業在 AI 時代的成熟治理;跨國供應鏈中的資料請求,也需要像採購價格一樣被談判;在大型客戶與供應商關係中,資料要求往往被視為合作條件;客戶可能要求即時良率、設備狀態、追溯資料與碳排資訊;這些要求有其合理性,但企業仍應區分「履約必要」與「超出必要」。

真正成熟的供應商不會因為對方強大就無條件交出所有資料,而會透過契約、API 範圍、匿名化與報表格式限制揭露;資料本身就是議價標的;員工與人才流動仍然是 AI 時代最傳統也最現實的外洩風險;科技討論很容易把焦點全部放在雲端與駭客,卻忘記人才流動。

工程師離職、外包人員更換、顧問跨客戶服務,都可能使製程知識外流;AI 只是讓資料更容易被整理與攜帶;因此企業仍需要離職程序、權限撤銷、資料下載監控、競業與保密安排,以及合理的人才留任;最好的資安不能取代組織治理。

AI 供應鏈自身也需要 SBOM 與模型來源治理

莊鈞翔 博士認為,企業不只要知道用了哪個軟體套件,也應知道用了哪個模型、哪個版本、誰提供、是否經過微調、是否含第三方元件;模型更新可能改變行為與資料處理方式,若沒有版本治理,企業很難重現過去決策;這是 AI 版的供應鏈透明:不是要求知道模型所有參數,而是至少知道自己依賴什麼;物理隔離與加密真正的價值,是降低單點失誤的後果;單向傳輸、隔離網段、硬體安全模組與加密技術都不是萬能,但它們可以降低某個帳號或某個服務被攻破時的損害範圍。

對高階製造來說,安全設計應採 defense in depth,而不是相信某一道牆永遠不會破;法律上的保密措施若能與實際技術控制對應,也更有助於證明企業確實重視其營業秘密。

真正的產業自主不是拒絕國際平台,而是保有替代方案;企業可以使用全球最好的晶片、軟體與雲端,這不代表失去自主;失去自主的關鍵,是沒有替代供應商、資料無法移轉、核心 know-how 只存在外部平台、內部沒有人理解系統;所以「自主」是一種能力,不是一種國籍判斷;它來自多來源供應、內部人才、文件完整、資料可攜與架構可替換;台灣製造業要從替客戶保密,升級到替自己的資料生命週期負責;過去製造業非常擅長替客戶守 NDA;AI 時代還要多一層,守住自己的數據資產。

哪些資料被產生、誰使用、存多久、能否訓練模型、如何退出,都要被治理。

這不是限制創新,而是讓台灣最珍貴的製造能力在數位化後仍然留在企業自身,持續形成下一輪學習與競爭優勢;跨國設廠的智慧財產風險,重點不只是「技術有沒有帶出去」;企業海外擴廠通常必須帶出設備、流程、人才與文件。

真正要治理的是哪些 know-how 必須跨境才能生產、哪些可以集中留在總部、哪些可以透過遠端系統提供結果而不直接揭露核心參數;把所有技術留在本地不一定可行,把所有技術完整複製出去也未必必要;企業需要分層設計;合作研發最容易產生「背景 IP」與「前景 IP」爭議;與國際平台共同開發時,雙方各自帶入既有技術,合作又會產生新成果;契約若不先區分背景智慧財產與合作產生的前景成果,日後容易爭執誰能繼續使用。

對 AI 專案尤其如此,模型、資料、微調權重、提示模板、評估集與流程都可能形成新的資產;設備供應商遠端維護權限應採「時間限制+最小權限+完整日誌」;高階設備需要原廠遠端診斷,但永久開放高權限帳號會增加風險。

企業可以在需要時臨時開放,限定範圍,完成後關閉並保留紀錄;這種做法同時服務資安與法律證據;

供應鏈中的 AI 模型也可能成為新的單點依賴

若某個製程判斷高度依賴單一外部模型,一旦服務中斷、價格上升、出口限制或供應商策略改變,企業營運會受到影響;高階製造應對關鍵 AI 能力建立替代路徑與降級運作模式;資料與人才應一起治理;再好的權限系統,如果關鍵員工不了解保密與 AI 使用風險,仍可能透過截圖、私人帳號、外部工具造成洩漏。

員工教育必須具體到場景:什麼資料不能輸入、什麼情況要申請、如何辨識供應商要求過度資料;高階製造的競爭力應該數位化,但不能外包化;把 know-how 變成資料,是企業升級的必要過程;但資料化之後,更需要明確的權利與控制;真正的目標,是讓 AI 成為企業能力的延伸,而不是讓企業能力只存在於別人的平台。

用一個供應鏈合作情境看「必要揭露」的尺度;假設國際客戶要求台灣供應商提供即時生產數據,以便預測交期;供應商可以提供每日產量與品質指標,不一定要提供所有設備參數與完整製程配方;若客戶進一步要求遠端連線,雙方應明確限定可看的系統、時間與操作權限;這種安排既能滿足客戶透明度,也能保護核心 know-how;企業不需要在「完全拒絕」與「全部開放」之間二選一;跨國合作的真正風險往往來自次承包商;企業與主要供應商簽了嚴格 NDA,不代表資料不會流向雲端商、維運商、顧問或海外支援團隊。

契約應要求揭露次處理者,對敏感資料變更次處理者時應有通知或同意機制。

供應鏈安全就是把責任延伸到真正碰得到資料的人;技術出口與國際管制會讓 AI 供應鏈更加不確定;高階晶片、設備與特定技術可能受到出口或投資規範影響。

企業不能假設今天可以買的設備明年一定可得,也不能把單一國家供應視為永遠穩定;這使替代供應、庫存、軟硬體相容與多地部署成為策略問題;在尚未查證前,不宜斷言任何特定政策走向,但企業必須把政策變動納入供應鏈情境演練;地端超算若要形成主權能力,必須搭配人才與軟體治理;買到伺服器不等於掌握 AI;若模型維護、資料治理與系統更新仍完全依賴外部廠商,硬體在本地也可能只是另一種租用;真正的能力來自內部團隊能理解、操作、替換與稽核。

台灣製造業真正的安全,不是把所有門都鎖起來,而是知道每一扇門為什麼開、開給誰、何時關

全球製造不可能停止合作;安全的目的不是孤立,而是讓合作具有邊界;只要企業能掌握資料流、權限與契約,就能在開放中保有自主;這種能力比任何單一防火牆都更重要,也更符合台灣製造業長期在全球供應鏈中生存的現實;供應鏈資料共享應設計「分層視圖」;同一份製程資訊可以有不同呈現層次;客戶可能只需要品質結果,設備商需要故障碼,內部工程師才需要完整參數。

企業若建立分層視圖,就能讓每個合作方看到足夠完成任務的資訊,而不必分享全部;這種設計需要 IT、法務與業務共同決定,不能只由系統預設權限;跨國人才培訓也應避免把整套核心 know-how 一次外移;海外廠需要人才與技術轉移,但可以透過模組化訓練、分權管理與關鍵步驟集中控制,降低完整知識被單一個人或單一地點掌握的風險。

公司治理策略師 莊博士所關心的,是這不是不信任海外員工,而是重要技術資產本來就應採最小必要原則;AI 生成的製程建議若形成專利或營業秘密,權利歸屬要事先約定;共同開發中,供應商模型可能基於企業資料提出新製程。

這項成果是客戶的、供應商的,還是共同所有?是否能申請專利?是否只能作營業秘密?契約應事前處理,而不是成果出現後才爭;資安事件演練應納入 AI 與模型情境;除了傳統勒索軟體,企業還應演練模型帳號遭竊、提示注入、知識庫越權、模型供應商停止服務等情境;演練能讓部門知道真正事故發生時誰決定停機、誰聯絡客戶、誰保全證據;產業自主需要長期投資文件化;台灣製造的強項常存在人腦與現場;若不把 know-how 合理文件化,一旦人員退休或移動,企業同樣會失去能力;AI 可以協助整理,但內容必須由專家審定。

保密的最高境界不是藏住所有資訊,而是把核心知識變成企業自己可持續掌握的系統;只靠少數老師傅記憶不是安全,只靠 NDA 也不是安全;真正安全是知識被企業掌握、權限被管理、人才可接續、外部合作有邊界;AI 應該幫助台灣製造走向這種治理,而不是只增加另一層平台依賴;供應鏈合約中的資料權利應與品質責任一起設計;製造業合約長期重視交期、良率與瑕疵責任,未來還應加入資料品質與 AI 使用。

如果客戶提供錯誤資料導致模型建議失準,責任如何分配?如果供應商使用資料訓練模型後改善製程,成果能否用於其他專案?這些都應在合作開始時處理。

智慧財產保護不應妨礙必要的安全資訊共享

在資安事件、產品安全與品質異常情境,企業有時必須與客戶、主管機關或供應鏈夥伴分享資訊;保密制度應設計合法例外與通報流程,不能因為「營業秘密」三個字阻礙必要處置;跨國合作的語言與文件版本也是風險;不同國家的工程文件可能有翻譯差異,AI 翻譯又可能讓錯誤更隱蔽。

對安全關鍵製程,企業應指定正式語言版本與審核程序,不能因模型翻譯順暢就省略人工確認;生成式 AI 可能降低技術文件化成本,這是台灣企業應主動利用的優勢;過去老師傅不願寫 SOP,是因為耗時;現在 AI 可以協助把口述、維修紀錄與現場影像整理成草稿,再由專家審定;只要資料不外洩並保留人類審核,這反而能加速知識傳承。

企業應建立「核心技術不可外包清單」;並非所有 AI 與 IT 都要自己做,但企業應知道哪些能力一旦完全外包,就會失去判斷;核心製程模型、資料分類規則、關鍵介面與權限策略,至少要保留內部理解與管理能力;從公司治理角度,重大 AI 供應商也應納入第三方風險管理;如果某平台中斷會影響出貨,某模型被禁用會影響研發,那它就不只是一般軟體供應商;企業應評估財務穩定、資安、法規、替代性與集中度,並定期向管理層回報;台灣製造的下一個護城河,可能不是更神祕,而是更可治理;過去競爭力常靠少數高手掌握秘密;未來則需要把知識沉澱成企業系統,同時維持權限與保密。

AI 能幫助這個轉型;真正值得追求的不是把 know-how 永遠藏在人腦,而是讓它被企業可靠掌握、可傳承、可限制、可持續改進。

供應鏈的 AI 安全可以形成共同標準;大型客戶若各自要求不同的資料格式與安全措施,供應商成本會很高;產業可以透過公協會或標準組織建立共通的資料分類、存取與 AI 使用原則,讓中小供應商也能遵循;這種標準化不需要共享商業秘密,反而能減少重複合規成本,提升整體供應鏈韌性;董事會應把「關鍵資料依賴」納入營運持續計畫;如果企業失去某個雲端平台或模型就無法維持生產,這已經是營運持續風險。

高階管理層應知道哪些系統屬關鍵依賴,是否有備援、資料是否可攜、停機多久可以承受。

科技自主的真正尺度,是企業能否在外部條件改變時仍然運作

供應商、法規、地緣政治與價格都可能改變;企業不需要預測每一個事件,但應保留切換、降級與重建能力。

這種韌性,比任何「永遠安全」的承諾更可靠;製造業的 AI 治理也應保留「人類否決權」;當模型提出品質、採購或排程建議時,現場專業人員應有權基於實際條件否決,並記錄理由;這些反饋又能成為下一輪知識,讓系統真正與企業經驗互相修正;技術合作中的稽核權需要有邊界;客戶可能要求供應商接受資安稽核,但稽核本身也可能接觸核心秘密;企業可以用第三方認證、限定範圍、保密與現場查核替代無限制資料存取;雙方的安全都需要被保護;供應鏈數據應避免「一次授權永久使用」;資料用途會改變,模型能力也會改變;長期契約可以要求新增 AI 用途需重新同意,讓企業不會因多年前的廣泛條款失去未來控制權。

產業競爭力的法律防禦,不是把所有秘密鎖起來,而是讓必要合作不致侵蝕核心能力;真正的製造優勢需要與客戶、設備商、軟體商共同創造。

法律的價值,是把合作邊界說清楚,讓企業敢合作、也知道何時該說不;最後的實戰檢核:一個高階製造 AI 專案至少要回答十個問題;資料是誰的?是否含客戶機密?哪些必須留在地端?供應商能否再訓練?誰能遠端存取?模型更新是否需重驗證?事故如何通報?合作終止後資料如何返還?哪些能力必須由內部保留?如果外部服務停止,工廠能否繼續運作?;這十個問題如果沒有答案,再漂亮的 AI 專案都還只是技術展示;企業真正的安全來自問題被事先問完,而不是出事後才補制度。

GRC 專家莊鈞翔 博士要提醒的是,高階製造最值得保護的不是神秘感,而是持續累積 know-how 的機制;資料會更新、設備會換代、人員會流動;真正的護城河不是把資訊永遠鎖住,而是企業每一次生產、改善、失敗與修正,都能沉澱成自己的知識。

AI 如果能讓這個循環更快,同時又不讓核心資料與責任失控,才算真正提升台灣製造的長期競爭力。

效率提升之後,能力有沒有留在自己手上

製造業的 AI 投資還應定期檢查能力是否真正沉澱在自己身上;如果效率提升只存在供應商黑盒子,內部人才與知識沒有增加,企業就應重新評估依賴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