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不一定要拿現金!多筆公設保留地可「挑幾筆」抵繳 國稅局給彈性解方
【M傳媒財經中心】
不少民眾在繼承遺產時,常遇到「帳面資產很多、手上現金卻不夠繳稅」的困境,尤其是繼承到公共設施保留地,更是典型的「有地卻難變現」。對此,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期說明,為了簡政便民,若遺產中包含多筆公共設施保留地,納稅人其實不必每一筆土地都切割抵繳,可以自行挑選一筆或數筆,抵到核准的稅額上限即可。
國稅局指出,依現行規定,遺產稅應納稅額達30萬元以上,且納稅人確實有現金繳納困難者,可在法定繳納期限內,針對「現金不足的部分」,申請以遺產中的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實物抵繳。這項制度,原本就是為了避免民眾因繳不出現金而被迫賤賣資產。
進一步說明,若繼承人名下有多筆公共設施保留地,實務上會先依規定計算「可抵繳的稅額上限」,也就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占全部遺產總價值的比例,來核算可抵多少遺產稅。重點在於,抵繳方式具有彈性,納稅人不需要將每一筆土地都分割一部分來抵稅,而是可以在核准的限額內,自行選擇一筆或數筆土地辦理過戶抵繳。
國稅局解釋,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後,主要是交由政府未來辦理撥用,並非像其他實物抵稅(如一般土地或建物)會受到市場價格波動影響,因此制度設計上給予納稅人較大的選擇空間。這樣的作法,不僅讓管理機關後續管理更單純,也大幅降低民眾在分割、測量與過戶上的行政成本。
實務上,若能用「一筆完整土地」就抵足稅額,對繼承人來說,流程會比切割多筆土地來得快速許多,也避免日後因產權零碎而增加處分難度。
不過,國稅局也特別提醒,想要申請實物抵繳遺產稅,一定要在繳納期限前提出申請。若逾期未繳,仍會依法加徵滯納金與利息,即便事後再申請抵繳,也無法免除相關罰款,民眾務必留意時間點。
國稅局強調,相關制度的核心精神是「簡政便民」,但前提仍是依法申請、資料齊備。若民眾對遺產稅、實物抵繳或公共設施保留地認定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轉全智慧客服中心,由專人協助說明,避免因資訊落差影響自身權益。圖/google 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