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新制上路!3月23日前快檢查,錯過這波恐多繳一年冤枉錢
文/情情來了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大家好啊,我是情情。
房屋稅2.0新制已經在113年7月1日正式上路,114年5月首次開徵。最近情情接到好多客戶來電,都是關於這波稅改的疑問,其中最讓人有感的,就是非自住房屋的稅率大調漲!
如果您有持有的房屋符合自住或出租等較優惠稅率條件,要在115年3月23日前提出申請,錯過這波,可能就要多繳一年冤枉錢。
情情先幫大家整理新制的核心變化
第一,全國歸戶計算
以前是各縣市分開算,現在你在全台灣有多少非自住房屋,全部加起來一起算!
第二,差別稅率2%~4.8%
持有越多戶,稅率越高。根據財政部公告的基準,級距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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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戶以內:稅率 2.6%~3.2%(各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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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戶:稅率 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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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戶:稅率 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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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戶以上:稅率 4.2%~4.8%
第三,空屋稅率
空置房屋(未作有效利用)適用2%~4.8%的法定稅率,按全國總持有戶數「全數累進」課徵。簡單講,空屋不是固定某個數字,而是看你總共持有幾戶,戶數越多稅率越高。
情情整理三個讓稅率從高點降下來的方法
方法一:成為公益出租人(稅率1.2%)
把合法的閒置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人,你就可以變成「公益出租人」。
這樣一來,房屋稅就能比照自住用,享受1.2%的優惠稅率。
多數縣市會主動依政府通報認定,不用自己申請。但如果房客沒有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可以檢附證明文件向地方政府申請個案認定。
方法二: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稅率1.2%)
將房屋投入社會住宅市場,加入包租代管計畫,同樣可以享有1.2%的優惠稅率。
既能幫助弱勢族群,又能幫自己節稅,一舉兩得!
方法三:委託包租代管業者(稅率1.5%)
把房屋委託給民間包租代管業者,與承租人簽訂1年以上契約供居住使用,只要有申報租賃所得達到一般租金標準,租賃期間的房屋稅就會按單一稅率1.5%課徵。
台北市還另有減徵優惠,稅基折減後相當稅率約0.9%。
雖然比1.2%略高,但還是比2%~4.8%好太多了!
一般出租也有優惠
如果只是想把房屋作為一般出租住宅,也有節稅空間。
只要申報租賃所得達到一般租金標準,並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局提出申報,就可以適用較低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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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4戶以內:每戶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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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5至6戶:每戶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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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7戶以上:每戶 2.4%
情情特別提醒:3月23日是最後期限!
房屋稅已經改為按年課徵,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如果有變動,必須在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申報。
今年開徵40日截止日是3月22日,但因為遇到假日,順延至3月23日。
這裡有幾個重點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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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後稅額減少:只要在期限內申報,當期就可以適用新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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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後稅額增加:或逾期才申報,要從變更的次期才會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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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定後使用情形如果沒有變更,以後就不用再申報了
新北市稅捐處提醒,未申報自住的房屋,將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3.2%至4.8%)課徵,較自住房屋稅率增加約3至4倍!
情情小提醒
房屋稅2.0新制已經上路,多屋族、空屋族、出租族都要特別注意。
如果你有閒置房屋,與其放著養蚊子被課2%~4.8%,不如考慮出租或加入社宅,不僅能讓房屋發揮效益,還能大幅降低稅負。
但要記得,3月23日是最後期限!錯過這波,就要多等一整年。
如果你對房屋稅申報還有疑問,歡迎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找情情聊聊。
稅務規劃這種事,提前做好,總比收到稅單才後悔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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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情來了,讓你節稅路上不孤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