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獎勵是都更萬靈丹?專家:現在不用拿錢,卻讓下一代繳「擁擠稅」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老公寓要都更、危老要重建,地主想多分一點、建商要有合理利潤、政府又希望加速城市更新,最後最常被拿出來的工具,就是「容積獎勵」。
但容積獎勵真的是都更萬靈丹嗎?還是只是把今天重建的成本,轉嫁成明天城市擁擠的代價?
近期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提出「容積債務」概念,直指容積率原本是都市計畫用來管制土地使用強度的工具,卻逐漸被政策當成交換誘因,形同一種「準貨幣」。政府不必馬上編列預算,只要放寬容積,就能提高地主與建商參與都更、危老的意願;但增加的人口、車流、垃圾、污水、學區需求與公共設施負荷,並不會憑空消失,而是由整個城市與下一代共同承擔。
先講清楚,容積獎勵不是違法,也不是完全不能用。
《都市更新條例》明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的建築基地,得視都市更新事業需要,依一定原則給予適度建築容積獎勵,包括原建築容積高於法定容積、提供社區使用公益設施、經政府指定額外提供公益設施並無償登記為公有等情形。《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也規定,容積獎勵後原則上不得超過基地1.5倍法定容積或一定公式上限,且主管機關給予獎勵時,應考量地區環境衝擊與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容受度。
問題在於,當容積獎勵變得太好用,就可能從「都市更新誘因」變成「城市支票」。
容積率不是紅包,而是城市承載能力的上限。它背後牽涉道路寬度、排水系統、公園綠地、學校容量、消防動線、日照通風與防災需求。白話說,一塊基地能蓋多少樓、容納多少人,本來就不該只看地主想分多少、建商想賣多少,而要看周邊環境撐不撐得住。
如果原本公共設施只足以支撐100戶,重建後靠容積獎勵變成150戶,問題就來了:馬路會自動變寬嗎?學校會自動多出教室嗎?排水管線會自動變粗嗎?公園會自動變大嗎?答案通常是否定的。最後增加的交通壅塞、停車壓力、學區排擠、垃圾量、污水量與熱島效應,就會變成全體居民共同承受的隱形成本。
這也是「容積債務」最可怕的地方。財政債務會寫在預算書上,大家看得到;但容積債務不會出現在資產負債表裡。它只會慢慢寫在每天更久的通勤時間、越來越擠的學校、越來越熱的城市、越來越少的開放空間,以及更高的公共設施負擔裡。
章定煊用高速公路速限作比喻:國道限速110公里,是基於道路安全、煞車距離與事故風險制定,不會因為有人開性能車,就把速限放到150公里。同樣道理,如果一個地區原本只能承受一定開發強度,不應只因為都更、危老或政策誘因,就把人口密度與建築量往上推,而不處理後面的交通、公設與防災問題。
近年政府其實也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內政部危老條例修法草案就明確針對過去小基地「紙片屋」、飯店商辦借危老取得容積等爭議進行調整。新制方向包括:重建合法建築物住宅使用比例須達二分之一以上;重建計畫未達500平方公尺者,容積獎勵上限下修為基準容積1.2倍或原建築容積1.1倍;重建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且配合提供社會住宅及福利設施者,才可享有最高基準容積15%的額外獎勵。
這代表政策方向已經從「只要能重建就鼓勵」慢慢轉向「要有規模、要有住宅本質、要有公益回饋」。過去危老重建常被批評基地太小、案子太碎、房子越蓋越窄,雖然單一基地更新了,但城市整體品質未必提升。小基地容獎下修,就是希望不要讓容積獎勵繼續鼓勵破碎化開發。
M編認為,真正的問題不是都更該不該做,也不是容積獎勵該不該存在。台灣老屋問題嚴重,耐震不足、管線老舊、無電梯公寓高齡化,都需要更新與修繕。但如果所有問題都靠「多給容積」來解,最後都更會變成一種交換:今天讓建商多蓋幾層,換來地主願意點頭、政府拿到政績,卻把公共設施不足的帳留給未來。
這不是反都更,而是提醒政府:都更不能只算基地內的權利分配,也要算基地外的城市承載。
如果增加容積,就應同步檢討交通改善、學校容量、排水系統、消防動線、公園綠地、停車供給與社福設施。若建案取得高額容積獎勵,公共回饋也不能只停留在形式,而應真正對周邊居民有幫助,例如開放空間、社宅、托育、長照、道路退縮、耐震補強或公共設施基金。
M編觀點:
容積獎勵最危險的地方,不是它讓建商賺錢,而是它太像「不用花錢的政策工具」。
政府若直接補貼都更,要編預算、要說明財源、要接受民意監督;但給容積看起來不用馬上花錢,卻會讓城市承受更高密度。這筆帳現在不收,未來一定會用交通、學區、排水、熱島與生活品質的方式收回來。
容積率不是提款卡,不能缺錢就刷;容積獎勵不是萬靈丹,不能什麼政策都靠它解決。未來真正該問的,不只是「這個案子可以多拿多少容積」,而是「多出來的容積,誰負責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