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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爸媽房子稅變重?雲林縣稅務局提醒:地價稅優惠不會自動延續!沒在期限內申請恐多繳好幾倍 | M傳媒

繼承爸媽房子稅變重?雲林縣稅務局提醒:地價稅優惠不會自動延續!沒在期限內申請恐多繳好幾倍 | M傳媒
M-news 繼承爸媽房子稅變重?雲林縣稅務局提醒:地價稅優惠不會自動延續!沒在期限內申請恐多繳好幾倍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許多人以為「繼承」房產只是名義變更,不影響原本的地價稅優惠,...

繼承爸媽房子稅變重?雲林縣稅務局提醒:地價稅優惠不會自動延續!沒在期限內申請恐多繳好幾倍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許多人以為「繼承」房產只是名義變更,不影響原本的地價稅優惠,但雲林縣稅務局提醒,這是一個常見誤區。只要土地所有權人發生變更,即使是繼承,也會恢復為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優惠不會自動延續。繼承人必須重新提出申請,才有機會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千分之2優惠稅率。

 

地價稅已於11月正式開徵,若未能在9月22日前申請,當年度將依一般稅率課徵,等於要等到明年才能恢復優惠。這代表,如果繼承房產後沒有及時辦理申請,稅額可能瞬間暴增數倍。以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至55相比,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的稅率差距可達5倍以上,對不少繼承房屋自住的民眾來說,是筆不小的開銷。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的優惠資格並不會隨土地自動轉移,繼承人需親自以自己名義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且必須符合三大條件:一是土地上的房屋登記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名下;二是該房屋實際作為自住用途,不得出租或營業;三是辦妥戶籍登記並通過審核,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若未及時提出申請,將依一般用地稅率計徵。雲林縣稅務局提醒,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必須在開徵前40天(即9月22日前)申請優惠稅率,逾期就只能從次年度起生效。這也是每年稅務單位最常接到的申訴之一,許多人直到收到稅單才發現地價稅暴增,卻已來不及補救。

 

財政部補充,今年地價稅的徵收期間是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義務人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為準。繳納時間自11月1日至12月1日止,納稅人應留意期限,以免因延誤產生滯納金或罰鍰。圖/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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