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房屋稅減半優惠有條件 財稅局提醒三大要件缺一不可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近日提醒,工廠房屋若想適用營業用房屋稅減半優惠,並非自動生效,必須同時符合「合法登記工廠」、「直接生產使用」及「自有房屋」三項條件,且須在每年3月22日前完成申報,才能自當期起享有優惠稅率。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首先,「合法登記工廠」是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完成登記的廠房,若屬違建或未取得使用執照,即使實際作為工廠使用,仍無法適用減稅優惠。其次,「直接生產使用」的範圍限於實際生產活動所需空間,例如廠房、倉庫、化驗室等,而辦公室、餐廳或閒置區域則不在此列。最後,「自有房屋」的認定也須符合規定,公司或法人須將房屋登記於法人名下,合夥或獨資事業則應登記於工廠負責人名下,方具備申請資格。
財稅局呼籲業者,若符合相關條件,務必把握申報期限,以免錯失優惠機會。同時也提醒,若廠房用途或所有權有所變動,應主動向稅務單位申報調整,以確保稅賦權益不受影響。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