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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專法修法「只聞樓梯響」 宣示逾7個月草案仍難產 朝野立委與民團齊轟:別再拖了

租賃專法修法「只聞樓梯響」 宣示逾7個月草案仍難產 朝野立委與民團齊轟:別再拖了
M-news 租賃專法修法「只聞樓梯響」 宣示逾7個月草案仍難產 朝野立委與民團齊轟:別再拖了 M傳媒/綜合報導 行政院去年9月風光宣布啟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租賃專法)修法,宣示要給百萬...

租賃專法修法「只聞樓梯響」 宣示逾7個月草案仍難產 朝野立委與民團齊轟:別再拖了
M傳媒/綜合報導

行政院去年9月風光宣布啟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租賃專法)修法,宣示要給百萬租屋族「租期穩定」、「租金規範」與「權益保障」。然而時隔超過7個月,修正草案至今仍卡在內政部,連行政院大門都走不出去,更別說送進立法院審議。這項攸關全台租屋市場的改革,為何陷入「只聞樓梯響」的僵局?

政策宣示滿天飛,修法進度原地踏步
2025年9月,內政部風光通過租賃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任部長劉世芳高調宣示,修法三大方向為「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

然而,支票開出後,修法進度就此凍結。2026年4月17日,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民進黨立委李柏毅、民眾黨立委邱慧洳罕見同台,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等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牛煦庭直言:「民團有誠意,政府別拖延。」邱慧洳更痛批,政府去年9月大張旗鼓宣布修法方向,至今7個多月無下文,「到底是胎死腹中,還是行政程序拖泥帶水?」

爭議條款卡關,「保障3年租期」與「限制漲幅」引爆對立
修法草案之所以在內政部「卡關」,癥結在於兩大核心條款引發劇烈爭議。

第一,強制保障3年租期。草案規定租客享有3年租期保障,房東除自用需求或法定事由外不得拒絕續租。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政緯直言,此舉「已經違反契約公平原則」,應回歸違約金機制處理。業界更擔憂,強制綁約3年將讓惡意欠租、擾鄰的「租霸」更加有恃無恐。

第二,限制續約租金漲幅。草案規定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房租指數年增率。林政緯警告,此舉反而可能導致房東為避免日後無法一次調漲,「乾脆連年攀漲,漲到規定極限」,反而不利租金穩定。也有業者憂心,一旦設限,可能導致房東不願修繕甚至乾脆不租,造成房源銳減。

各界提解方:行政裁決、2+2租期、租霸下車
面對僵局,朝野立委與民團紛紛提出解方。

牛煦庭建議導入「行政裁決制度」,讓租賃爭議可迅速獲得簡易判斷,不必動輒跑法院。他也強調,租賃專法應與《公證法》第13條修正草案配套修法,將欠繳租金納入租約期滿前即可強制執行的範圍。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則主張建立「2+2」制度,最低租期2年並搭配一次優先續租權。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理事長陳柏勳呼籲明確建立「租霸下車條款」,針對欠租達2個月或嚴重違規的承租人,得透過公證契約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OURs都市改革組織則主張導入租屋登錄制度,並推行「登錄租稅大赦」,對過往未申報所得既往不咎。

內政部回應:先推共識部分,爭議再議
面對排山倒海的呼聲,內政部回應表示,目前社會對於「租期保障」及「限制租金漲幅」等關鍵議題仍存分歧,制度設計需在保障居住權與維持市場運作之間取得平衡。

內政部強調,將先就具有共識部分加速提出修法,包括保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等合法權益、明確規範不良房客情形下房東可提前終止租約的機制,以及強化公證契約的強制執行效力。至於租期保障、租金調整機制等爭議議題,將持續透過座談會蒐集意見。

民間團體下通牒:再不提案,我們自己來
然而,內政部的「逐步推動」說法,顯然無法說服已等待超過7個月的民間團體與跨黨派立委。

民團在記者會上提出「行政院應信守承諾、立法院應向政院施壓、民間版草案啟動」三大訴求,更明確表示:若行政院再不提出修法版本,將啟動民間版修法。這場「樓梯響」的等待,顯然已到了各方耐心耗盡的臨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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