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巴不得你解約?別傻了!算完這筆帳才發現「這件事」攏系假
【M傳媒/調查報導】
「建商超希望你解約!因為可以沒收違約金,再把房子加價賣,兩頭都賺!」
這話你聽過多少次?大家都說建商最愛買方解約,彷彿違約金是建商的「業績獎金」,解約戶是建商的「金雞母」。
但真相,恐怕讓所有「預售屋投資客」徹底崩潰。
2025年全年預售屋解約達3,619件創歷史新高,2026年前7月已達3,066件。當買方急著跳船,建商真的在偷笑嗎?
違約金15%是「純利」?代銷佣金、接待中心成本吃光光!
根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買方違約時,建商最高可沒收房地總價15% 作為違約金。
聽起來很爽?但這15%到不了建商口袋。
代銷佣金早付了:成交時建商已支付代銷佣金(約4-6%),買方解約後這筆錢不會退還。建商等於多付了一次行銷費用。
接待中心、廣告、樣品屋成本無法回收:這些前期投入全部沉沒,無法從違約金中「回沖」。
重新銷售又要再花錢:房子重新上架,要新的行銷、新的銷售人員時間、新的法務行政成本。
法院可能酌減違約金:《民法》第252條允許法院酌減違約金,實務上已有將15%砍到7-10% 的案例。
違約金先扣4-6%代銷佣金、扣掉重新銷售成本、扣掉法務行政費用....建商實際拿到的,恐怕連一半都不到。
「兩頭賺」另一個假設是:建商收回房子後,可以加價賣
前幾年房市景氣好的時候,建商對於解約的違約金要沒收多少,較具有磋商空間,因為把房子拿回來,還能賣得更高價;如今景氣反轉,面對消費者想降低違約金,建商卻轉趨強硬,偏向跟買方慢慢耗。
因為「重新賣更高價」的前提正在消失。 部分重劃區已出現價格下修,海線出現2字頭、北屯出現4字頭的讓利傳言。當房價漲不動甚至下跌時,建商收回來的房子未必能賣到原價,更別說加價轉售。
出現解約戶等於建商 「庫存+1」 ,建商面對新成屋市場經營難度高,自然會想按照合約,不願讓步。因為房子收回來,不一定賣得掉。
大量解約=資金鏈斷裂、市場信心崩盤
資金面:現金流確定性被破壞。 預售案的重要價值之一,是建商可以在銷售期間提前鎖定未來可預期的現金流。買方在施工期間陸續繳納的訂金、簽約金、開工款及工程款,能協助建商調度資金、支應工程開銷。但建商真正把房屋總價收齊,通常還是要等到交屋階段、買方完成對保、銀行撥款後才算完成。
一旦大量買方在交屋前解約,建商不僅拿不到後段的大筆尾款,還得面對已投入的工程成本無法回收的困境。對中小型建商而言,龐大的退戶潮甚至可能造成資金斷鏈。
市場面:負面訊號的連鎖效應。 大量解約本身就是警訊,它暗示 「這個案子可能有問題」 或 「買方對後市沒信心」 。這種印象一旦形成,會直接影響該案剩餘戶別的去化速度,甚至牽動銀行對該建商的融資評估。
對建商而言,「順順利利把房子賣完」才是最理想的狀況。 這代表穩定的現金流、正面的市場形象,以及後續推案的順利布局。大量解約?那叫「惡夢」,不叫「利多」。
建商希望你解約?醒醒吧,那是你被騙了
它代表的是銷售流程失序、資金調度風險上升、市場信心動搖,任何一項都足以讓建商頭痛不已。
建商真正想要的是你乖乖繳錢、順利交屋、然後閉嘴。
至於違約金?那只是建商「止血」的安慰劑,從來不是「獲利」的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