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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名=無效!不動產說明書藏陷阱」律師警告:簽約前沒做這動作 損失百萬自己扛

「未簽名=無效!不動產說明書藏陷阱」律師警告:簽約前沒做這動作 損失百萬自己扛
M-news 「未簽名=無效!不動產說明書藏陷阱」律師警告:簽約前沒做這動作 損失百萬自己扛 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消費者往往仰賴房仲(仲介)提供相關資訊,其中包含不動產說明書的說明。若仲介提供的是未經屋...

「未簽名=無效!不動產說明書藏陷阱」律師警告:簽約前沒做這動作 損失百萬自己扛

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消費者往往仰賴房仲(仲介)提供相關資訊,其中包含不動產說明書的說明。若仲介提供的是未經屋主簽名的不動產說明書,消費者往往會疑惑這樣是否合法?仲介解釋的內容是否可信?究竟應該相信仲介還是屋主的說明?本文將從相關法規出發,結合實務觀點,提供中肯的分析與建議,幫助消費者明辨資訊真偽,保障交易權益。

 

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8條及相關規定,房仲在促成買賣前,必須向消費者提供經屋主簽名確認的不動產說明書,內容應包含物件基本資料、建物權狀、土地使用分區、建築合法性、建物現況及瑕疵等重要事項。這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法定程序,目的在於避免資訊不對稱,保障買方做出合理判斷。

 

倘若仲介提供的是未經屋主簽名或未經確認的不動產說明書,依法即屬違反規定,消費者有權拒絕接受此類文件,且其內容的法律效力與真實性大打折扣,無法作為買賣契約依據。仲介在說明過程中若以此資料作為解釋,消費者須提高警覺,並積極要求查驗屋主正式簽署的說明書。

 

仲介所提供的說明主要屬於「經紀人協助傳達資訊」,非法律意見或最終判斷。當仲介與屋主的說明有出入時,消費者不應單憑仲介口頭解釋做出決定,應親自或委託專業人士核實屋主提供的正式文件,並盡可能取得書面資料,避免口頭承諾引發後續糾紛。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若因仲介提供虛偽、不完整或誤導資訊,導致消費者受損,消費者有權向仲介或屋主求償,甚至可向主管機關檢舉,保障自身權益。此種情況下,仲介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消費者在購屋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1. 請求仲介提供「經屋主簽名確認」的不動產說明書,拒絕接受未簽名版本。

2. 不應完全依賴仲介口頭說明,尤其當仲介說明與屋主說法不符時,更要謹慎查證。

3. 可考慮委託專業代書或不動產專業人士審查相關文件,避免因資訊不對稱造成損失。

4. 若發現仲介有誤導行為,應保留相關證據,並可向消費者保護機關或不動產經紀管理主管機關申訴。

 

不動產交易法制雖已逐步完善,但消費者仍需主動提升風險意識,善用法律保障自身權益。購屋是一項重大投資,絕不可因信任口頭解釋而輕忽正式文件的重要性,唯有審慎求證、明確書面證據,才能確保交易安全與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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