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河川區農地移轉稅務權益 稅務局詳解免徵土增稅條件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近日接獲民眾詢問,關於都市計畫內「河川區」或「行水區」農地移轉時的土地增值稅課徵問題。稅務局特別說明,這類土地若符合特定條件,移轉時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為農民權益把關。
免稅關鍵在「持續農用」
稅務局指出,關鍵在於土地必須「持續作為農業使用」,且未違反《水利法》及都市計畫管制規定。即使土地因都市計畫變更為河川區或行水區,只要尚未被政府徵收,且維持合法農用,買賣或贈與時仍可適用《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的免徵規定。
申請必備兩大文件
納稅人需準備:
1. 農業使用證明:由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2. 合法使用證明:水利及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出具的「未違反相關法規」文件。
稅務局提醒,若對申請流程或資格有疑問,可撥打免付費專線 0800-386969或洽總機 03-8226121 分機172-176,將有專人協助解惑。
這項措施旨在保障農地農用,避免因都市計畫變更而影響農民權益,符合條件者務必把握自身稅務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