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必看】沒報稅還想用列舉扣除?國稅局:來不及了!
最近有位化名「小明」的納稅人,因為覺得自己收入不高,去年就懶得報稅。沒想到國稅局一查,發現他其實有好幾筆收入,最後不但要補稅1.9萬元,還被罰了7,600元!更慘的是,小明事後才想到:「啊!如果我當初用列舉扣除,根本不用繳這麼多啊!」但國稅局直接打槍:「來不及了,誰叫你不按時報稅!」
為什麼會這樣?
國稅局說得很清楚:
沒報稅=放棄權利:如果你該報稅卻沒報,就算後來發現「列舉扣除」更划算,也不能事後改用了。
國稅局說了算:一旦被查到要補稅,稅額怎麼算就是國稅局決定,你連討價還價的機會都沒有。
哪些人最容易中招?
覺得收入低不用報:但其實有兼差、投資收益等其他收入。
工作太忙忘記報:像小明一樣,等被罰款才後悔。
以為國稅局查不到:現在稅務系統超強,連網拍、外快都能抓。
聰明報稅3招
再忙都要報:就算收入看起來不用繳稅,也最好申報,保住自己「列舉扣除」的權利。
收集單據:醫療收據、捐款證明、保險費等先留好,報稅時比較看看「標準扣除」和「列舉扣除」哪個划算。
善用APP:現在用手機就能報稅,5分鐘搞定,別再用「沒時間」當藉口!
#報稅陷阱 #列舉扣除 #國稅局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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