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叫你簽「二工同意書」?阿明:簽下去,責任就變你的了!
賣厝阿明知識+
最近阿明收到不少新手屋主的私訊,內容都很像:「阿明,我買的預售屋要交屋了,但建商拿了一張『二次施工同意書』叫我簽,說是有做一些陽台外推、機電空間改室內,大家都在簽,沒問題的。我該簽嗎?」
先搞清楚:二工是建商做的,不是你要做的
很多人以為二次施工是買方交屋後自己找人去做的,但實務上完全不是這樣。
真實的情況是:建商在取得使用執照之後、交屋之前,就已經把二工的工程做完了。陽台外推、露台加蓋、機電空間改成室內、夾層施作,這些都是建商自己找人做的。
然後在交屋的時候,建商會拿出一張「二次施工同意書」或「裝修切結書」,要買方簽名。
買方當下能怎麼辦? 房子都要交了,不簽怕建商刁難,簽了又覺得怪怪的。這就是很多新手屋主遇到的困境。
阿明直接說:二工本身是違法的。
按照建築法規,使用執照核發後,不能再擅自變更建築物的主要結構、用途或外觀。建商做的那些陽台外推、機電空間改室內,通通都是違規。
建商不想自己承擔這個責任,所以用一張同意書,把責任轉嫁給買方。意思就是:「這是你同意的喔,以後被檢舉不要怪我。」
阿明說重點:二工同意書只是建商跟買方之間的私契約,不能對抗主管機關。
也就是說,就算你簽了同意書,以後被鄰居檢舉、政府來查報,該拆的還是要拆。政府不會因為你有一張簽名,就說「好吧,那合法了」。
主管機關查核建物是否合法時,看的是核准圖說、建照、使用執照、竣工圖,而不是誰施工的。
阿明知道有人會說:「可是很多房子都有二工啊,也沒看到有人在拆。」
沒錯,二工的風險確實要看內容。如果是室內格局微調,沒有影響結構、消防、逃生,風險相對較低。但如果是陽台外推、露台加蓋、夾層增加樓地板面積,或是把機電空間、管道間變成私人房間,風險就很高了。
尤其是預售屋或新成屋的二工,屬於「新違建」,地方政府通常會採取較嚴格的處理態度。只要被鄰居、管委會、或是後來的買方檢舉,就可能面臨限期改善或拆除的壓力。
很多買方問阿明:「如果不簽,建商會不會不交屋?」
理論上,建商不能因為你不簽二工同意書就不交屋,因為買賣契約裡面沒有這一條。但實務上,建商可能會用各種方式拖延,讓你很難過。
如果將來要轉手賣掉有二工的房子,賣方和仲介一定要誠實揭露。
在不動產說明書、現況說明書或買賣契約補充條款中,應該清楚寫明:這間房子有做過哪些二次施工、這些施工有沒有合法許可、未來可能面臨什麼風險。
千萬不要用「很多人都這樣做」、「建商有同意」、「社區都一樣」來帶過。萬一以後買方被檢舉,回頭來找你麻煩那就頭疼了。
買二工屋,阿明建議你做二件事:
第一,要求看圖說。 向賣方索取使用執照、竣工圖、建物測量成果圖,跟現場實際狀況比對。哪些地方是合法、哪些是二工,確認問題點。
第二,問清楚管委會和鄰居。 有些社區對二工比較寬容,有些社區管委會很嚴格。問一下鄰居或管理員,就知道這個社區有沒有被檢舉過。
阿明總結二件事:
第一,二工是建商做的,建商拿同意書來給你簽,目的是轉嫁責任,不是徵求你的意見。
第二,簽了同意書不代表違建變合法。 政府該拆還是會拆,該罰還是會罰,而且責任可能全部變成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