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由於您使用的瀏覽器已經過時,微軟已經於2016年停止IE10以下瀏覽器的技術支援,請您安裝Google Chrome瀏覽器
House579房屋交易買賣平台
狸樂聚
貸款
房仲
社宅
賣厝阿明Line
收起
  1. 首頁
  2. 熱門
  3. 房仲

租補兩年沒人發現,一開口想領兩份就炸鍋!這三人到底誰在耍誰?

租補兩年沒人發現,一開口想領兩份就炸鍋!這三人到底誰在耍誰?
房仲 租補兩年沒人發現,一開口想領兩份就炸鍋!這三人到底誰在耍誰? 【M傳媒房產中心】 租屋網寫「10000元可租補」,簽約卻變成13500元。 房仲一句「這是折過租補的價格」,房客覺得房子不錯...

租補兩年沒人發現,一開口想領兩份就炸鍋!這三人到底誰在耍誰?
【M傳媒房產中心】
租屋網寫「10000元可租補」,簽約卻變成13500元。
房仲一句「這是折過租補的價格」,房客覺得房子不錯就簽了。
然後呢?默默申請租金補貼,兩年都領得好好的,風平浪靜。

真正炸鍋,是在想把另一半名字加進合約的時候。

加名字是為了合法居住?還是為了再多申請一份補貼?這個動機,才是整件事的核心。

先說房仲。所謂「折過租補」到底是什麼意思?
租金補貼是政府發給租客的錢,補多少由政府依家庭所得與條件核定,從來不是房東或房仲可以預先計算的折扣。
租屋網寫10000,實際簽13500,再用「折過租補」合理化價差,這種說法本身就建立在資訊模糊之上。
專業仲介應該講清楚制度,而不是創造一個制度裡根本不存在的算法。

但故事不會只停在房仲。

房東聽到租客要申請租補,第一反應是:
「我沒同意,如果要申請,租金變14500。」這句話情緒可以理解,法律卻不站在這一邊。
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承租人申請租金補貼不需要房東同意,租約裡也不能寫禁止申請的條款,就算寫了也無效。
如果還在租約期間內,房東更不能因為租客申請租補而單方面調漲租金。

不過,事情也沒有網路上講得那麼單純。
如果租約已經到期,雙方重新談續約條件,那就是市場議價,而不是違法行為。
制度的界線很清楚,只是情緒往往跑在法律前面。

很多房東不知道的是,當租客通過租補審核後,房東會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
房屋稅與地價稅可以比照自住稅率,租金所得每屋每月還有1.5萬元免稅額。
這個制度的設計,本來就不是要「整房東」,而是要把租屋市場拉回檯面。
問題常常不是制度太嚴,而是資訊沒跟上。

但真正讓事情引爆的,其實不是房仲,也不是房東,而是那個「想再多申請一份」的念頭。

租金補貼從來不是按照租約上有幾個名字來發,而是以「家庭戶」為單位。同一家庭,只能提出一件申請。
如果兩個人是情侶同居、夫妻同住、實際共同生活者,通常會被認定為同一家庭戶。
加名字,不等於多一份補助。就算真的送出兩件申請,政府也會要求擇一核發。

前兩年只申請一份,制度沒有衝突,所以平靜。
這一次想再申請一份,才讓所有人突然意識到彼此其實沒有把話說清楚。

於是網路開始分邊站。有人罵房東貪婪,有人罵房仲黑心,也有人替房客喊冤。
但冷靜一點看,這齣戲沒有誰是完全的受害者。
房仲用模糊話術開局,房東用情緒回應制度,房客則在規則邊緣試探能不能多拿一點。
三方都算過自己的帳,只是沒有人把制度算完整。

法律其實不複雜。一個家庭只能領一份補貼,租約期間不能因申請租補而調漲租金,續約可以重新議價。
規則一直都在那裡,只是當補助遇上市場價格、遇上人性計算,衝突就變得特別刺眼。

所以這不是單純的「誰最壞」故事,而是「誰對制度理解最片面」的故事。
當話術、恐慌與貪多一點點的心理碰在一起,再小的租補,都能演成一場風暴。

問題來了,看到這邊你覺得問題最大的是誰?
 

Message Board

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