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登記在誰名下最划算?」專家曝關鍵差異:選錯方式多花冤枉錢!
預售屋該直接登記太太名下,還是先買在先生名下再過戶?」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背後隱藏的稅務差異可能讓你嚇一跳!直接說結論:兩種方式的稅負差距最高可達是十萬,選對方法現賺一次國外旅遊!
直接登記太太名下:省稅又省事
若從一開始就將預售屋買受人直接登記為太太,這是最聰明的方式。不僅省去未來過戶的麻煩,稅務上也最划算。
若是預售屋先買先生名字,在尚未交屋前在移轉給太太,此時需要支付建商「會約費」,因為還沒有過戶,只是權力移轉,不會產生土地增值稅、契稅等額外成本。不過要注意,建商會酌取不超過0.1%變更手續費。
先登記先生再過戶:稅務雷區
如果選擇先登記在先生名下,等完工後再過戶給太太,這個操作要多花很多錢!首先要繳納「契稅」和「印花稅」,加上代書費等雜支,總成本可能輕鬆突破十萬。更麻煩的是,如果房子還有貸款,這時可能需要銀行同意才能轉移抵押權,流程繁瑣。
聰明買房建議
優先選擇預售屋直接買太太的名字:省稅又省事。
若以先生名義購買,交屋前變更最划算:如果已經用先生名義簽約,建議在交屋前辦理「預售屋權利轉讓」,只需要換約手續費。
若已完工交屋登記在先生名下:可考慮用「夫妻贈與」方式,免贈與稅但仍需繳納契稅和代書過戶與貸款設定規費。
結論:除非有特殊財產規劃需求,否則「直接登記太太名下」絕對是首選!若已經用先生名義簽約,務必把握「交屋前」辦理變更,才能省下可觀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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