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溫州街12戶日式宿舍列歷史建築 不列入聚落群保存
【M傳媒文化中心/專題報導】
在都市發展與文化保存的天平上,台北溫州街日式宿舍群找到了新的平衡點,12戶宿舍獲歷史建築身份,但不列入「聚落建築群」,展現了文化保存與現實考量的折衷方案。
台北市文化局昨日召開文資審議大會,經過委員投票決議,溫州街18巷12戶日式宿舍正式被列為歷史建築,但並未如部分文資團體建議的列入「聚落建築群」。這項決定在文化保存與都市發展之間找到了微妙的平衡點。
跨越時代的建築記憶
這12戶宿舍建築橫跨昭和1920年代至50年代,曾經作為帝大教授宿舍及高等官舍,承載著不同時期的歷史記憶。文化局指出,這些建物不僅反映了1950年代戰後台灣經濟困境下的空間設計、建材及工法,更展現了亞熱帶氣候下的廊道與緣側特色。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歷史建築是指「歷史事件所定著或具有歷史性、地方性、特殊性之文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這些日式宿舍正好符合這樣的定義,見證了台北城市發展的歷程。
聚落保存的爭議
文資團體原本建議以「聚落建築群」形式保護這些宿舍,理由是此類宿舍聚落在現代都市中已不多見,具有特殊的城市歷史脈絡和文化價值。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聚落建築群是指「建築式樣、風格特殊或與景觀協調,而具有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之建造物群或街區」。
然而,在地里長黃世詮則持不同意見,認為以單戶歷史建築保護即可,無需擴大為聚落群,以免影響居民改建及都市更新程序,增加行政負擔。這也反映了實務上聚落保存可能面臨的挑戰,如同屏東五溝水聚落保存區的經驗,有時會面臨權責單位不明確的「爸爸比較愛我?還是媽媽比較愛我?」的困境。
所有權人的現實考量
作為這些建物的所有權人,台灣大學也表達了實際的困難。校方表示,校內目前已有71處文資建物,近4年新增23處,量體龐大。學校必須優先保存與修復校史館、鹿鳴堂、法律學院等核心校舍,對保存價值較低的建物需要審慎評估財務與人力負擔。
這凸顯了文化資產保存中常遇到的難題:經費與資源有限,必須做出優先級的取捨。對此,文資委員詹添全建議,對台大財務壓力大的情況,可附帶決議由文化局與文化部統籌經費,優先補助修復作業。
尋找可行的解決方案
文化局回應,目前已提供台大相關文資修復補助,並協助申請文化部經費支持。這種由上而下的補助機制,正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條所規範的,主管機關對文化資產保存得予以補助的具體實踐。
在文化資產保存與都市發展的拉鋸中,我們也看到創新思維的可能性。如同新店瑠公圳案的啟示,透過適當的規劃,文化保存與開發不一定是零和遊戲,有可能找到雙贏的方案。
M觀點:溫州街日式宿舍群的保存案例,為台北市的城市發展與文化記憶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
這次審議結果在某種程度上折衷了歷史價值與現實考量:12戶宿舍獲得歷史建築身份,文化保存有所保障,但不列入聚落群,也減輕了行政與財務壓力。在都市發展與文化保存的天平上,這既保留了重要歷史記憶,又兼顧了實務操作,算是一種務實的平衡方案。隨著城市不斷發展,如何讓歷史與現代和諧共存,將是持續需要思考的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