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進駐北士科卡關》專家:該放手了!國家大事福國利民才是正軌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萬一真的給了輝達不落地或降規盤旋的理由,那真的是全民皆輸!」「賣厝阿明」針對輝達進駐北士科T17、T18土地卡關事件,發出呼籲。這場被視為牽動台灣科技產業布局的關鍵投資,因新光人壽與台北市政府對解約金的認知差距陷入僵局,如今隨著新壽與輝達的MOU(合作意向書)在9月底失效,爭議再度浮上檯面。這場涉及百億資金的土地羅生門,不僅考驗企業與政府的協作智慧,更牽動台灣能否留住國際科技巨頭的競爭力。
解約金羅生門:從107億到140億的爭議
根據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的說法,新光人壽開出107億元的解約價格,若加上已付權利金與期間利息,總金額更高達140億元。然而,新壽董事長魏寶生澄清,107億元是董事會授權的「未來開發利益」估值,且輝達後續調整後寫入MOU的金額「也不是107億」,並強調這筆錢是輝達若與新壽解約後「願意支付」的補償,而非新壽向市府索賠的解約金。
更關鍵的是,新壽與輝達的MOU已於9月底到期失效,魏寶生直言:「現在再提多少金額已經沒有意義。」但對比新壽迄今僅繳交市府約32.73億元(含權利金與地租),若要求140億元補償,相當於獲利逾4倍,北市議員游淑慧痛批:「誰該付140億當冤大頭?」
賣厝阿明對此直言:「新壽無法對股東交待只是一種說法,畢竟,在國家與人民利益前,股東也不會願意成為阻止進步的壞伯伯。」他強調,當國際級企業投資案涉及國家整體競爭力時,企業社會責任應該超越單純的股東利益考量。
市府態度強硬:依法擁有換約同意權
面對僵局,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援引契約規定,強調若新壽因合併而消滅,必須「先取得北市府書面同意」,存續公司才能繼受地上權,市府本就擁有換約同意權。他更指出,新壽標下T17、T18後開發進度嚴重落後,土地仍是空地,若新壽未依約取得同意,市府可依「可歸責於新壽事由」終止契約,收回土地。
連堂凱反駁外界「政策反覆」的質疑,強調市府對新壽其他案件(如南港經貿地上權案)均依約審查,並非針對性打壓。若契約終止,市府可沒收履約保證金3.65億元,並按比例退還新壽已繳權利金。
企業呼籲協力:台新新光金總經理籲放下對立
台新新光金總經理林維俊疾呼,各方不應在媒體上放話,而應齊心留住輝達。他點出核心難題:北市府有圖利顧慮,新壽有背信疑慮,建議中央介入協調,釐清法規與責任歸屬。此主張與賣厝阿明「促成國家大事福國利民才是正軌」的觀點不謀而合。
輝達的沉默與去留
輝達至今未公開表態,但據魏寶生透露,輝達美國總部不動產主管於10月8日與新壽視訊會議後,未同意展延MOU。市場解讀,輝達有可能對台灣投資環境失去耐心,若最終撤出,不僅北士科發展受挫,更恐影響台灣在全球AI產業鏈的地位。
M觀點 這場爭議與其糾結於解約金數字,不如回歸本質
台灣是否準備好迎接國際級企業?當政策彈性不足、企業與政府互信薄弱,再好的投資機會都可能淪為雙輸局面。賣厝阿明的呼籲值得深思:與其計較短期利益,不如思考如何建立更靈活的招商機制。畢竟,留下輝達不只是為一地之利,更是向世界證明台灣有能力與國際接軌。全民皆輸或全民共贏,只在當權者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