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違約金最高不超過15%,中古屋買賣違約金一樣15%? 專家:關鍵在這裡
文/賣厝阿明知識+
很多人以為,買賣房屋解約,違約金上限就是總價的15%。這個觀念只對了一半。15%上限是否適用,關鍵不在「買賣房屋」這件事,而在「賣方是誰」。
阿明直接說:賣方是建商或企業適用15%上限;賣方是一般民眾,就看合約怎麼寫,重點是法院最後判決。
情況一:賣方是建商、法人或專業投資客機構
這種情況下,賣方屬於「企業經營者」,買方屬於「消費者」,雙方簽訂的契約受《消費者保護法》及內政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
買方違約(買方反悔不買):賣方最高只能沒收房地總價的15%。如果買方已繳的錢還不到總價的15%,賣方只能沒收「實際已繳的金額」,不能要求買方補到15%。
賣方違約(賣方反悔不賣):買方除了可以拿回已經付的全部價金,賣方還必須賠償總價的15%作為違約金。
這就是市場上常說的「15%上限」的由來。但要注意,這個規定只綁「企業經營者」賣方,不綁一般民眾。
情況二:買賣雙方都是一般民眾(個人對個人)
這種情況最常見。你向一般屋主買中古屋,雙方都是自然人,不是建商、不是投資客公司。這時候,15%的法定上限不適用。
違約金賠多少,完全看你當初簽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怎麼寫。通常都是已繳付金額沒收。簽約時沒確認,違約時就只能照合約走。
但《民法》第252條規定,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法院可以依職權減到合理範圍。實務上,法院會考量賣方的實際損失、市場行情、交易金額等因素來決定減多少,不一定是合約寫多少就多少。
阿明總結
買賣中古屋,簽約前一定要看清楚違約金條款。如果是跟一般民眾買賣,15%不是法定上限,看合約怎麼寫,最後還是要看法院判決。
阿明給三個建議:
第一,簽約前仔細看違約金條款,不要以為「反正最多15%」。
第二,如果真的走到違約這一步,先協商,協商不成再考慮訴訟,請法院酌減。
第三,無論買賣,違約都是有代價的,簽約前想清楚,不要衝動。
你有遇過中古屋買賣違約的經驗嗎?後來怎麼處理的?留言跟網友分享。

